應屆生得到身份鑒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國考對應屆生的確定,還有一種就是省考對應屆生的確定。這部分同學不用擔心三方協議的問題,其不影響應屆生的身份,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國考應屆生1、應屆畢業生2、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1、公務員考試“應屆生”身份如何確定?
應屆生得到身份鑒定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國考對應屆生的確定,還有一種就是省考對應屆生的確定。國考應屆生1、應屆畢業生2、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重要的是看有無社保繳費證明,和是否和單位簽署過勞動合同,如若有,則認為參加工作,不在應屆畢業生的范疇之內。3、“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當年,可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四項目指的是:(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2)、在服務期(合同期)滿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3)、“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一村一名大學生)。(4)、“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4、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省考以當地咨詢為主,有的省市定義為當年畢業的畢業生,除此之外均以社會人員報考,
1、2021年應屆生第一種:2021年應屆生。以今年為例,2021年6、7月份拿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稱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部分國內的研究生是3月份前后拿畢業證),這部分同學不用擔心三方協議的問題,其不影響應屆生的身份,在秋季或春節校園招聘時已經簽了三方協議的,還可以報考當年的公務員,若是通過了考試,只要在未去單位報道前,按照約定的協議內容與原單位解除三方協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