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力量(即軍隊)是一個組織(部落、民族、國家、聯盟),是用武器武裝起來,為自衛而設立的人、動物和機器的總稱,解析:武裝力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十二條,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
武裝力量(即軍隊)是一個組織(部落、民族、國家、聯盟),是用武器武裝起來,為自衛而設立的人、動物和機器的總稱。從存在的原因來說,它的首要任務是防御,其次才是進攻。國家的武裝力量對內用于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對外用于威懾他國,保衛領土,對外擴張。它是由國家的統治階級建立、維護和控制的。武裝力量在現代文明國家通常由現役陸軍、海軍、空軍和預備役部隊組成,有的還包括戰略導彈部隊、太空部隊、網絡戰部隊、軍警或武警部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武裝力量由什么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解析:武裝力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十二條,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法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預備役部隊平時按照規定進行訓練,必要時可以依法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戰時根據國家發布的動員令轉為現役。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國務院、中央軍委的領導和指揮下,承擔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維護社會治安,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負責戰備和防衛作戰,協助維護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