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天價龍蝦事件這個事情已經被證實系顧客惡意炒作,不知內情的媒體跟風推波助瀾。吃飯前顧客已經明確得知龍蝦價格300多一斤,而且是三吃,該事件不存在欺詐行為,是一起良心店主被敲詐事件,青島龍蝦事件只是某游客自導的碰瓷時間意圖敲詐店家,個別人不具有普遍性,不能代表所有游客,所以時間很快被淡忘了。
1、為什么大家對青島大蝦事件記憶尤深,對青島天價龍蝦事件卻淡忘了?
謝謝邀請!青島大蝦事件至今記憶猶新,那是一個誤導消費者的典型宰客案例,涉案燒烤店提供的菜品雖已明碼標價,但是極不規范,點餐前,顧客詢問菜價,老板解釋說大蝦38元是一份。但吃完飯后,老板卻稱大蝦38元是一只,依據《價格法》有關規定,此行為涉嫌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及侵害消費者權益,因此被立案查處。青島天價龍蝦事件這個事情已經被證實系顧客惡意炒作,不知內情的媒體跟風推波助瀾,
其實吃飯前顧客已經明確得知龍蝦價格300多一斤,而且是三吃,該事件不存在欺詐行為,是一起良心店主被敲詐事件。通過店內監控和結算單都證明了店家明碼標價,且預結單上顧客簽字的價格就是368一斤,標價簽和價目表一致,所有海鮮都明碼標價且事先告知,點菜間有影像記顯示點菜過程中,游客現場挑選龍蝦并拍照,大龍蝦事件已經轉變為“碰瓷新玩兒法”。
而且據店家曝光與顧客協商聊天記錄,顧客竟然要求店家報銷來回機票和五倍賠償,此事很不光彩,如果不調查清楚,會影響青島的形象,這兩個事件貌似都是天價,但是一個是真欺詐,另一個是碰瓷敲詐。人們至今對青島大蝦記憶猶新是因為有欺詐行為,這個事件給游客以警醒,給旅游業以警示,是典型的案例,所以人們記憶猶新,而青島龍蝦事件只是某游客自導的碰瓷時間意圖敲詐店家,個別人不具有普遍性,不能代表所有游客,所以時間很快被淡忘了。
2、如何看待青島大蝦事件?
青島大蝦事件發生在2015年,但這件事一直被人們傳播著,單單這一點就能說明這樣的事件在游客心中造成的影響,具體情節就是外來游客到青島旅行,找了一家燒烤店一家人好好品嘗一頓海邊城市的海鮮,結果就一盤蝦的價格起了沖突,游客認為是一盤蝦38元,燒烤店老板卻說一只蝦38元,最后因此沖突找來警察,最終游客一頓燒烤吃了兩千多塊錢的價,但最后這事舉報到了當地物價局,燒烤店也收到了相應的處罰。
事件雖然結束,但人們的議論依舊紛紛,到了旅游熱門地,所有的消費都會比正常的消費高,這一點大多被接受,可問題在于高出多少才算合理?出門在外,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除開價格應該有的規范不說,如果你一盤蝦直接標明價格,而不存在偷奸?;?、偷梁換柱的手段,那買不買是游客的選擇,明明知道一盤蝦要上千塊還去買,那是游客的事,但弄這種模擬兩可的手段來偷換概念,不僅道德上需要接受譴責,法律上也要追究責任,
3、山東青島天價龍蝦調查說明符合明碼標價的規定,各位怎么看呢?
山東青島嶗山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晚間發布《關于游客與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龍蝦消費糾紛的調查情況說明》。情況說明指出,針對游客反映的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龍蝦消費情況,經查,該餐廳采用標價簽與價目表方式標價,符合明碼標價規定,7月26日,針對游客反映的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龍蝦消費情況,嶗山區市場監管局、區物價局、區交通局、區食藥局、區商務局等部門積極聯系游客了解情況并聯合檢查。
該餐廳為了配合調查,7月28日已停業整頓,有關情況說明如下:經查,該餐廳點菜間顯著位置懸掛消費提示“龍蝦、深海蟹、魚以斤為計價單位”,海鮮均明碼標價(其中龍蝦標價368元/斤、蛤蜊12元/份);點菜間影像記錄的點菜過程顯示,游客現場挑選龍蝦并拍照的過程平和;點菜間的稱具經檢測合格(游客所點龍蝦稱重2.6斤),菜單上顯示龍蝦椒鹽三吃并有該游客簽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六條:“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適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一)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餐飲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按規定明碼標價。該餐廳采用標價簽與價目表方式標價,符合明碼標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