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公務員的3000人,也就是全市大概13000人左右的在編人員。行政編制即公務員,是指在行政機關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人員涉及黨口、政府口、群團口、人大政協、兩院、開發區、管委會等幾大類機構,比如兩辦、組織部、宣傳部、發改委、財政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這些機構的機關人員基本上是公務員。
1、市級編制有多少?
體制內的編制包括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行政編制即公務員,是指在行政機關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人員涉及黨口、政府口、群團口、人大政協、兩院、開發區、管委會等幾大類機構,比如兩辦、組織部、宣傳部、發改委、財政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這些機構的機關人員基本上是公務員,算上享受公務員的參公管理事業編制人員,一個人口500萬左右的地級市,公務員和參公管理的事業機關單位數大約在110個左右,以平均30個編制為單位計算,公務員(含參公)的實有編制人數大概在3000多人。
而事業機構就更龐大了,除了政府直屬的各類事業機構外,還包括各大醫院、學校、各類館所等,編制人數一般是公務員的三倍以上,同樣以500萬左右的地級市為例,也就是在10000人左右。加上公務員的3000人,也就是全市大概13000人左右的在編人員,這僅僅是市本級統籌的編制數,還不包括縣區的實有編制人員。如果算上縣區,數目更加龐大,
2、一個鄉鎮有多少公職人員?
我在鄉鎮工作過11年,干過黨委委員和黨政辦主任,熟悉了解鄉鎮情況。鄉鎮公職人員分為公務員編和事業編兩種,鄉鎮公職人員與其戶籍人口和土地面積有關,大一點的鄉鎮公職人員數量大概130個,少一點的100個,這里不算公立醫院的在編醫生和公立學校的在編教師。另外,像經濟發達的長三角、珠三角的鄉鎮,其公職人員數量可能超過200個,
假設一個鄉鎮10萬戶籍人口,算是較大鄉鎮,下面我們以機構改革后的鄉鎮編制為例,說說該鄉鎮公職人員數量。一、“鄉鎮六大辦”公職人員大概53個該鄉鎮屬于大鎮,公務員編制相對較多,除去書記、鎮長、人大主席、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鎮長、人大副主席等15個鄉鎮領導,還有38個其他公務員,主要分布在鄉鎮六大辦公室:①黨政綜合辦公室;②基層黨建辦公室;③經濟發展辦公室;④社會事務辦公室;⑤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⑥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這其中,黨政辦人員最多,大概有8個,1位主任,2位副主任,5個普通公務員。基層黨建辦公室人員也不少,與黨政辦差不多,二、“綜合執法大隊”公職人員大概20個改革后,鄉鎮成立了綜合執法大隊,執法領域包括環境、國土、交通、城鎮管理、農業、文化等領域,屬于副科級事業單位,人員大概有20人。三、“三個服務中心”公職人員大概40個機構改革后,鄉鎮成立了三大副科級事業單位,即:①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③政務(便民)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大概有50名,其中: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15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15名,政務(便民)服務中心10名。四、“一個服務站”公職人員大概7個退役軍人服務站是鄉鎮新成立的正股級事業單位,人員數量大概7名,綜上,鄉鎮公職人員(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數量為:53 20 40 7=1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