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群體,這個概念有兩種說法,一是超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2018年廣州人均收入5.5萬,而這當中有收入和無收入人群比值大約4。那根據我對“正常”的定義,我不成熟的看法是,工資到手減去房貸/房租后,建議在10K以上,能算正常;而全年下來看,就是全年到手收入,減去住房開支后,在12萬以上,在廣州能算正常。
1、廣州一年收入多少才算正常呢?
謝謝您的提問,下面說一下我的觀點吧。這個問題非常難回答,難度在于對正常的定義,以及這個正常所對應的收入,會根據每個人不同的經歷和際遇,而有完全不一樣的答案,我相信每一個人的觀點都不可能被所有人所接受,但如果說得過于定性(譬如收入多少都是正常,開心最重要),那我寧可不回答了,所以我還是斗膽提出我自己定量的看法,各位看官擔待著看,不喜勿噴,歡迎討論,先謝過大伙兒!個人意見,先對正常做一個定義吧,我的意見,結合對提出出題時心態的揣測,“正常”的意思,大概是指工作了3~4年,剛步入事業的穩定期,家里有房子,有妻兒老小,而在這樣子的背景下,能維持正常生活,即為收入正常。
所謂的正常生活,即能負擔得起負債,另外日常生活開支也能支撐得住,那根據我對“正常”的定義,我不成熟的看法是,工資到手減去房貸/房租后,建議在10K以上,能算正常;而全年下來看,就是全年到手收入,減去住房開支后,在12萬以上,在廣州能算正常。下面簡單解釋一下我的觀點吧,咱們從衣食住行來分析:衣:每月都能給自己和老婆小孩兒買件新衣服,不討論奢侈品牌,譬如H和M,1000塊一個月,算是能比較正常;食:偶爾跟家里人還有朋友出去搓一頓,點菜稍微隨意點,可以不太關注價格,假定一周2~3次,每次300~400左右,一個月2.4K~4.8K,左右,加上平常工作日吃飯什么的,先預5K左右,比較正常偏上了,再高就是不再是普通正常的定義了可能;住:考慮到住房的開支是整個收支系統中變數最大的,而且對住房的需求和要求,每個人差異都極大,因此咱們這里說的工資,是到手減去房貸/房租后的,暫時不討論住的問題,每個人對于住房正常與否都有自己的定義,住好點房貸/房租貴點,就是這個道理;行:對于各位買了車的兄弟們,一個月開車油費1.5K左右,暫時沒買車的,上下班打車也差不多這個價,這就相對比較正常的了,
總體算下來,每月花銷=1000(衣) 5000(食) 0(住) 1500(行)=7500元,當然這里是極其夸張的算法,就算您每個月都做好計劃,一個月下來,大概率都是提早花光的,因此,咱們回歸到現實情況,每月收入到手減去房貸/房租后在10000以上,除去7500衣食行的開銷后,剩下的,一部分是用作計劃外的開銷,另一部分,則是用作存款,起碼在突發需要用錢的時候,不會過于困窘。
2、在廣州月薪多少算正常?
2020年廣州最低工資標準,廣州市屬于一線城市,所以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具體標準分為三檔,分別是:第一類城市包括廣州和深圳,廣州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100元/月,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第二類城市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
第三類城市包括汕頭、惠州、江門、肇慶,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月,,第四類城市包括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10元/月。綜上所述,結合當前房價和物價情況,廣州市為名副其實一線發達城市,物價相對于深圳平齊,所以廣州市的月薪最低應該達到5000元以上才對得起一線發達城市的稱號,否則,生活相對困難拮據,具體月薪計算方式如下:1.月薪在5000元的,要包吃包住,
3、在廣州,月薪多少才算小康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