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怎么算的?剩余保險基金怎么算?剩余保險基金怎么算?剩余保險基金怎么算?殘保金年繳納額(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人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殘疾人就業比例×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職工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
殘保基金計算方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為保障殘疾人權益,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而繳納的基金。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剩余保險金計算方法。歡迎分享。剩余保險基金的計算方法。成立不滿一年且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按單位成立后的滿期計算,不滿一個月的不計算在內。對于在征收年度成立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從地稅登記日的次月起計算時間,2015年12月完成地稅登記的單位無需申報和審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各省區經濟條件不同,征收的公式和標準也不同。應繳保障金的計算公式為:(單位年末職工總數×1.6%單位殘疾職工人數)×單位上年度職工人均工資0.6(注:要求單位職工人數在1.5%至1.7%之間,部分不打六折)。如果是經營虧損,要開虧損證明可以申請豁免。擴展資料: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繳納的資金。
繳納方式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職工人數、實際殘疾人數、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2017年北京市殘保基金的歸集方式為例:1。殘疾人就業狀況審查。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由該機構對單位上一年度安排的殘疾人人數進行審核。
3、殘保金如何計算殘疾人保障金計算公式如何計算剩余保險基金?殘保金年繳納額(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人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殘疾人就業比例×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職工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它可能不是整數。(注:各省各地區有差異。例如,成都市殘保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成都市保障金月應繳納額(上年度職工人數×用人單位上月實際安排殘疾職工人數的1.6)×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4、 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計算方法交給你1。殘疾人保障金的計算方法:應繳納的保障金(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和就業人數)x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用于殘疾人就業的資金。
5、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怎么計算法律的主觀性: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差額全額收取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照差額比例計算支付。雇主安排一名盲人為2人。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職工總數×1.5%-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在職職工總數按用人單位年平均職工人數核定,也可參照人事、勞動、統計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
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如何計算的?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率不得低于本單位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1.在計算殘保金繳費基數時,需要按照“應付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明細科目提取數據,還要統計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即“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科目。
2.企業上一年度職工人數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人數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為最接近的整數)。一般來說,用人單位上一年度的職工人數是前12個月職工人數的總和,季節性就業應轉換為年平均就業。使用勞務派遣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從業人數,3.應該和個稅申報的工資和人數一致。不要填寫員工人數和平均工資,現在稅改后審核很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