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代理制最大的特點是強調廣告業內部合理分工,各行其事,各司其職,互相合作,廣告公司通過為廣告主和媒介提供雙重的服務,發揮橋梁作用廣告代理合同與廣告發布合同的區別是什么,廣告發布合同的當事人是廣告發布者與廣告主,廣告代理合同的當事人是廣告發布者、廣告主與廣告經營者。
廣告發布合同與廣告代理合同的區別是:合同主體不同。廣告發布合同的當事人是廣告發布者與廣告主,廣告代理合同的當事人是廣告發布者、廣告主與廣告經營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之間在廣告活動中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第三十四條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2、我想知道什么叫媒體廣告代理?廣告媒體是廣告信息得以傳播的物質載體,具有傳達性、吸引性、適應性的功能,能夠把廣告適時地、準確地傳遞到一定范圍、一定時期內的消費者群中去,以滿足他們的要求。媒體廣告代理是把由媒體直接承攬發布廣告的經營體制,改為媒介通過廣告公司承攬廣告業務的經營體制,廣告主、廣告公司、媒介是廣告市場中最基本的組成要素。廣告代理制最大的特點是強調廣告業內部合理分工,各行其事,各司其職,互相合作,廣告公司通過為廣告主和媒介提供雙重的服務,發揮橋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