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殘疾不是每個人都有低保的,就像月七是肢體二級殘疾,可月七不屬于低保范圍內,所以即使是二級,也不能享受低保的。雖然一二級都被稱之為重度殘疾,但因為殘疾類別的不同,自理和勞動能力就有很大的差別,一二級殘疾雖然都屬于重度殘疾人,但自理和勞動能力有很大的區別。
1、二級殘疾有多少錢?
二級殘疾每個城市的補貼是不一樣的,北京,上海,廣州偏多一點,和月七一樣的農村的就比較少了,但是二級殘疾又同時享受低保的就比較多了,一個月領取七百,八百,一千多的不成問題。像月七的江蘇:城鎮戶口大約每個月在100元至120元之間,農村戶口每個月不低于80元左右,加低保的話,每個月可以多領取五百至六七百這樣子。
浙江:每個月可以領取125元,250元,500元這樣子,補貼對象也是基本可以自理,部分可以自理到完全不能自理來對應發放的,所以城市越發達領取的補貼越多,安徽省:一級、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可以領取800元,加低保話會更多,安徽低保每個月是200元至500元不等。黑龍江:不低于100元,吉林:每人每月80元左右。
廣東:最少的每個月都是150左右,基本可以領到200元每個月的補助,河南:每人每月可以領取100元至150元左右。二級殘疾不是每個人都有低保的,就像月七是肢體二級殘疾,可月七不屬于低保范圍內,所以即使是二級,也不能享受低保的,你們都是哪個城市的殘疾朋友啊,還不快關注月七,這里是咱們殘疾人大家庭,沒有尷尬,沒有排斥,謝謝您對月七的關愛和支持!文。
2、二級殘疾屬于重度殘疾,無條件有最低生活保障,是真的嗎?
我是一個鄉鎮的民政辦主任,也兼任鎮殘聯理事長,我來向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在說是不是真的以前,我們先要了解一下殘疾的有關常識。一二級殘疾雖然都屬于重度殘疾人,但自理和勞動能力有很大的區別,許多人有一個誤解,只要聽說是重度殘疾人,就認為是無自理和勞動能力,這種認識是非常錯誤的。殘疾分七種類別,分別為精神、智力、肢體、多重、視力、聽力、言語,
每一種又分為四個等級。其中,一二級一般屬于重度殘疾,雖然一二級都被稱之為重度殘疾,但因為殘疾類別的不同,自理和勞動能力就有很大的差別。在所有的殘疾中,最重的是精神、智力一二級和肢體一級,在特困供養中,這五種殘被認定為完全沒有勞動能力。其它23種殘疾是部分失去自理和勞動能力,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偏癱屬于肢體二級,啞巴和聾子屬于言語和聽力一級,很明顯偏癱的肢體二級要比后兩種一級困難的程度多得多,
也正因為如此,在特困供養和殘疾人護理費父母就有所規定。雖然一二級都屬于重度殘疾,但在我們這里的殘疾護理補貼方面,只對精神、智力、肢體、多重一、二級發放,其中一級每人每月120元,二級80元,其它三種沒有護理補貼,根本沒有“重度殘疾人無條件享受低保”這個規定。且不說沒有“重度殘疾人無條件享受低保”這個規定,就是殘疾人兩項補貼也不是所有殘疾人都可以享受,
因為殘疾人兩項補貼是針對“困難”殘疾人的補貼。比如公職人員就不能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再比如殘疾人五保戶也不能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大家可以看一下低保的政策:具有當地常住戶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標準,而家庭財產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可以向當地鄉鎮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針對的是整個家庭,而不是家庭中的單個人,
針對“重度殘疾人單人享受低保”有兩個規定。未脫貧貧困戶中的重病和重度殘疾人可以單獨納入低保,這是脫貧攻堅中民政兜底的規定。但前提是“未脫貧的貧困戶”,其次,在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法》(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八條【最低生活保障】規定: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可以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而在征求意見稿第十七條對低收入家庭有明確規定:(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收入標準;(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有關規定;(三)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范圍,但這只是征求意見稿,具體到當地執行還有一個制定細則的過程。我國目前的殘疾人就有九千多萬,這還不包括重病患者,因學、因住等致貧人口,而城鄉低保只有四千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