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派遣暫行規定實施后,對用人單位勞務/1/的聘用比例和崗位有了規定,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從業人員數量,派遣從業人員的從業人數不得超過其從業人員總數的10%,2.法律依據第二章就業范圍和就業比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用人單位只能使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的勞動者。
1、 勞務 派遣的員工能否 轉正1 ,/ -0派遣暫行規定實施后,對用人單位勞務/1/的聘用比例和崗位有了規定。2.法律依據第二章就業范圍和就業比例勞務 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用人單位只能使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的勞動者,前款所稱臨時性工作,是指工作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工作;輔助性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用人單位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時,在一定時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的工作。用人單位決定使用勞動者的輔助崗位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并在用人單位公示,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 派遣從業人員數量,派遣從業人員的從業人數不得超過其從業人員總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