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條約》(TreatyofNanking)又稱“江寧條約”、“萬年和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簽訂,,《南京條約》(TreatyofNanJing)又稱《江寧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主要內容如下:京條約主要內容1、割香港島給英國。2、賠款2100萬元。3、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4、英商進出口貨物應納稅款,必須經過雙方協議。該條約主要規定了中國開放新的通商口岸、割讓香港島、關稅協定等內容,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和關稅主權,使中國的自然經濟逐漸解體,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南京條約》(TreatyofNanJing)又稱《江寧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朝在與英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時稱江寧)下關江面的英軍旗艦康華麗號(亦皋華麗號)上與英國簽署《中英南京條約》。《南京條約》是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英國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國接受其侵略要求,這就使中國主權國家的獨立地位遭到了破壞。英國強占香港島,中國的領土完整遭到破壞,喪失了獨立自主的地位。五口通商成為西方資本主義對中國進行殖民掠奪和不等價交換的中心。巨額賠償加重了清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轉嫁到勞動人民的身上,使他們的生活更加艱苦
3、《南京條約》簽訂的時間和國家《南京條約》的簽訂時間是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簽訂國家為中國(清)與英國。《南京條約》(TreatyofNanking)又稱“江寧條約”、“萬年和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簽訂,擴展資料《南京條約》的簽訂,使得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條約簽訂前,中國是一個經濟上自主的國家,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占著統治地位;條約簽訂后,中國領土、領海、司法等主權遭破壞,外國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權,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原料,逐漸把中國市場卷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逐步解體;從此中國開始從封建社會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