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重慶市公務員職位表2022查詢安全工程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其中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各學年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須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畢業,且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如未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取消聘用資格。
6. 重慶市公務員職位表2022查詢官網
重慶省考每年的報名時間都集中在3月份,而且同為聯考省份之一,更加縮小了上半年省考筆試時間的范圍,我們還為大家附上歷年重慶公務員報名人數統計,大家可以根據各地區/崗位競爭比進行職位預判,距離3月份也沒剩多少時間了,各位考生還是應該緊張起來,畢竟考試不等人,早備考總是好的。
7. 重慶市公務員職位表2021查詢
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獄醫、所醫、隊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