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婚姻家庭作了如下新規定:1.增加居住權;2、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相關內容;3.增加了離婚損害賠償的兜底條款;4.起訴后不支持離婚,且雙方已分居滿一年的,起訴后準予離婚;5、婚姻期間債務的判斷差異;6.增加婚姻無效的情形;7.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8、關于疾病判斷婚姻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銷,2022民法典婚姻法新規定如下:1.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婚姻法2021新規定2021婚姻法的新規定有以下三點:1。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舊的婚姻法同時廢止?!睹穹ǖ洹穼橐黾彝プ髁巳缦滦乱幎?1 .增加居住權;2、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相關內容;3.增加了離婚損害賠償的兜底條款;4.起訴后不支持離婚,且雙方已分居滿一年的,起訴后準予離婚;5、婚姻期間債務的判斷差異;6.增加婚姻無效的情形;7.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8、關于疾病判斷婚姻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銷。《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021 婚姻法新規有以下三點:1。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后,如果一方反悔離婚,那么可以在30天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一方在分居一年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準許離婚;3.如果配偶一方揮霍財產,法院可以在離婚時少給或不給揮霍財產的一方財產?;橐龇?021新規定2021 婚姻法的新規定有以下三點:1。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后,如果一方反悔離婚,那么可以在30天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一方在分居一年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準許離婚;3.如果配偶一方揮霍財產,法院可以在離婚時少給或不給揮霍財產的一方財產。
2022民法典婚姻法新規定如下:1 .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后,如果一方反悔離婚,那么可以在30天內撤回離婚申請。2.在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如果一方在分居一年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準許離婚。3.如果配偶一方揮霍財產,法院可以在離婚時少給或不給揮霍財產的一方財產。4.減少無效婚姻情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不再是無效婚姻情形,而是可以申請撤銷婚姻的情形。5.界定親屬、近親屬和家庭成員的范圍。6.規范親子關系確認與否認訴訟。7.明確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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