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重慶市政務公開網
重慶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一號)
——重慶市人口情況
重慶市統計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根據重慶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人口的基本情況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為32054159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28846170人相比,增加3207989人,增長11.12%,年平均增長率為1.06%。
二、戶別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戶[3]12040234戶,集體戶587434戶,家庭戶人口為29477069人,集體戶人口為2577090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減少0.25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漢族人口為29883369人,占93.23%;各少數民族人口為2170790人,占6.77%。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2974308人,增長11.05%;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233681人,增長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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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本公報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38個區縣(自治縣)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8個區縣(自治縣)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3]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8. 重慶公眾信息公示網
具體時間無法確定,但當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公共*房的搖號信息。但一般公租房搖號配租名單公布之后,會公示15日,無異議的市公租房管理局將發放配租入住通知書。申請人需注意查收,并按規定及時辦理入住手續。所以只要你搖號通過了,剩下的只要等待15日就會收到通知書,然后辦理簽約入住。
9. 重慶市政府信息公開網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改善人居環境,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鎮規劃區內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城市園林綠化應當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則。
第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領導,把城市園林綠化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城市園林綠化的經費投入。
鼓勵開展城市園林創建活動,推動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
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投資、捐資、認建、認養、認管等形式,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
第五條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區縣(自治縣)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城市園林綠化相關管理工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據職責做好本轄區內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第六條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當開展并組織、指導城市園林綠化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每年制定計劃增加優質植物品種,推廣先進技術和材料,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
第七條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當研究制定產業政策,編制城市苗圃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園林綠化苗木生產。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良好城市園林綠化環境的權利,有保護城市園林綠化及設施的義務,對破壞城市園林綠化及設施的行為,有權進行勸阻、投訴和舉報。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九條城市綠化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和市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共同編制,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城市綠化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積相適應的城市綠化用地面積。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和綠化覆蓋率等規劃指標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條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綠化規劃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當將涉及規劃用地及空間布局的內容交規劃自然資源部門綜合平衡。
主城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由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區縣(自治縣)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由區縣(自治縣)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在征求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意見后,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