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重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
一、招考范圍和對象 (一)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并取得國民教育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重慶市常住戶口人員。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 2018年重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
2021年(包括近年來)重慶公務員考試都難。因參考人數多,公務員崗位少,競爭激烈,所以較難。但只要堅定信心且有足夠寬的知識面也是能考入的。
3. 重慶公務員招考職位表
重慶公務員考試專業要求各不相同,如部分職位專業要求為法學、部分職位要求專業為工商管理,等等。
根據崗位不同,各招錄機關的專業要求詳見重慶市2021年度公務員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不限專業的職位也有很多,主要分布在各個鄉鎮機關、行政執法類、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
4. 重慶市公務員省考職位一覽表
2021重慶公務員考試時間上半年已經過啦,考試時間是3月27-28日,報考者可在2021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上午9: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5. 2017年重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查詢
機械專業可以考專業不限的,還有物資檢驗,海關,鄉、鎮等需要技術檢驗等這些方面的重慶公務員。
6. 國家公務員考試重慶職位表
公務員體檢項目有:(一)一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公務員】名詞解釋: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于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5日至1998年3月2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大學本科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7. 2017年重慶市公務員職位表
報考公務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畢業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畢業年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公安人民警察法醫職位、監獄人民警察獄醫職位年齡為35周歲以下【其中,報考監獄人民警察獄醫職位的,如在報名開始日前已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來源
8. 2016年重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
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獄醫、所醫、隊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3月。除本公告有明確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的時間之外,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應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
2.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其對象是指我市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滿2年及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滿3年及以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滿2年及以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本區縣工作滿2年且歷年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事業編制人員、入伍地或退伍地為本區縣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