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自收自支事業編區別于全額和差額撥款編制最大的不同之處。所有事業單位人員檔案工資的構成是完全一樣的,都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同一地區,所有事業人員的檔案工資都執行同樣的標準,別看有的單位獎勵績效工資高,比如醫院系統,獎勵績效工資比其他普通事業單位工資高很多,但是他們檔案工資里邊體現的獎勵績效工資和其他單位人員是完全一樣的。
1、養老保險一年8000,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編制,工資應該是多少,按8000算,為什么?
通過題主提供的數據,我們可以試著通過養老保險反推一下工資。首先,我們需要明確題主提供的養老保險一年8000元的金額,是指一年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金額,還是單獨由個人繳納的金額,這兩者的差別是很大的,因為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養老保險是由公司和個人共同繳交的,以前單位繳納的比例是20%,個人是8%,但是19年5月開始,單位的比例下調為16%,而個人還是承擔8%。
那么如果這8000元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將8000元除以24%的繳費比例,得到的繳費金額是33333元,這個就是年薪,再除以12就是月薪,每個月就是2778元,這個工資水平是比較低的,而如果這8000元是個人繳納的,那么將8000元除以8%的繳費比例,得到的金額是100000元,月薪就是8333元,這個工資收入在三線城市里還是不錯的。
但是,如果單純按照養老保險來計算每年的總收入的話,還是有可能有差距的,一些事業單位年終的時候會發放一些獎金,比如精神文明獎、平安獎等,但是這部分獎金是沒有計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的,那么按照這種方式計算出來的收入就會比實際收入更低一些。同時對于一些企業來說,他們很有可能并不按照實際的工資水平來進行繳費,而是為了節約人工成本,按照較低的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那么通過養老保險計算出的收入也會比實際工資水平更低,
2、自支自收事業編,檔案工資6千多,單位就發2千多合理嗎?
當然合理,自收自支單位人員工資待遇由單位決定,就算給你發1000也合理!根據財政是否承擔單位人員工資待遇,事業單位可分為全額、差額和自收自支三種單位!事業單位按經費來源可以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性質的單位,其中,全額撥款單位人員工資待遇完全由財政負擔,比如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政府信息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單位;差額撥款單位人員工資待遇部分由財政負擔、部分由單位負擔,比如基層醫療機構、招待所等有一定收入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單位人員工資完全由單位負擔,而同級財政完全不負責,比如縣醫院、婦幼院等單位以及糧食局、物價局等以前有收入的單位等。
不論哪種性質的單位,人員檔案工資是完全一樣的,但實際發放工資千差萬別!所有事業單位人員檔案工資的構成是完全一樣的,都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同一地區,所有事業人員的檔案工資都執行同樣的標準,別看有的單位獎勵績效工資高,比如醫院系統,獎勵績效工資比其他普通事業單位工資高很多,但是他們檔案工資里邊體現的獎勵績效工資和其他單位人員是完全一樣的,
但就實際發放到手的工資而言,全額事業人員是完全按檔案工資發放的,也就是檔案工資扣除五險一金以后的數額。而差額單位和自收自支單位就不一定了,有的單位會出現比全額單位工資高的情況,但絕大多數單位肯定沒有全額單位工資高,比如,縣糧食局、物價局機構改革后都成了自收自支的股級事業單位,他們的檔案工資和普通事業單位人員是一樣的,但實際發放標準有可能只是檔案工資的70%,并且還不能及時發放。
我有個朋友就在物價局工作,物價局以前是熱門單位,收入比較高,但近幾年隨著機構改革和社會發展,物價局可以說已經沒有了收入,他們從2019年底到現在已經半年多沒有發工資了!所以說,自收自支單位人員工資待遇是由單位自己決定的,單位有收入就可以給你多發工資,單位沒有收入人們工資就發不了,像題主就是這樣的情況,雖然你檔案工資有6000多,但那只是用來往檔案里放的入檔表,其實真正發放工資并沒有這么高,別說發2000元了,就是發1000多,甚至發放不了你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