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南京條約》這張紙契影響了中國的命運呢。從鴉片戰爭至清朝滅亡,清朝簽訂了上千不平等契約、條約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清廷戰敗后,與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正是這張寫著“南京條約”四個字的紙契,影響了中國的命運,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清朝作為戰敗方,和英國人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不但把中國的香港割讓給了英國人,還要給他們賠款白銀1890萬兩。
1、動不動就賠款的清朝,一共賠了多少銀兩?都賠給了誰?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封建專制王朝,他統治中國長達200多年。我們現在再翻看清朝的歷史,特別是清朝后期,那簡直就是一部屈辱史,清政府從道光皇帝開始到清朝滅亡,清廷就奉行打不贏就簽訂不平等條約,割地賠款的屈辱政策。從鴉片戰爭至清朝滅亡,清朝簽訂了上千不平等契約、條約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清廷戰敗后,與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
從這以后,清朝便成了西方列強欺辱的對象。這些主要國家包括:俄國、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日本、意大利、奧地利、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荷蘭、丹麥等國,他們的國家政府、組織、商業集團和我國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契約、合約高達1175件。有些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條約,讓我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在這些條約中,我們賠款給了誰?又賠多少呢?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清朝作為戰敗方,和英國人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不但把中國的香港割讓給了英國人,還要給他們賠款白銀1890萬兩。
1860年,英法聯軍攻入北京城,對有萬園之園的圓明園進行了洗劫,最后縱火把它燒毀,清廷被迫簽訂北京條約,給英法兩國賠款1300萬兩白銀作為軍費。此時,沙皇俄國趁火打劫,清廷割讓東北40萬平方公里土地給俄國,在1864年再割讓西北44萬平方公里的土地,1881年,清廷與沙俄簽訂了伊犁條約,不僅給俄國賠款280萬兩白銀,還繼續給割讓西北7萬平方公里土地。
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中清廷戰敗,和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割讓澎湖列島和臺灣島給日本,同時賠款兩億三千兩白銀,正是日本人從中國獲取了豐厚的資本后,才讓他迅速成為亞洲的資本主義強國。1901年,清廷與西方列強11國(美國、英國、法國、德國、俄國、日本、奧匈帝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荷蘭)簽訂了《辛丑條約》,條約規定中國人每人向列強賠款一兩,共計四億五千萬兩,再加上其他雜七雜八的款項,最后需要賠款十億兩白銀,
2、道光咸豐簽了南京條約、天津條約,打開了近代屈辱歷史,為什么還有人說清朝無昏君?
清朝建立之后,充分汲取了明朝滅亡的教訓,尤其是在對于皇子的教育問題上,清朝歷代皇帝可以說是下了功夫的,普通皇子如此,作為繼承人來培養的太子就更是如此了,明朝皇位的繼承是“有嫡立嫡,無嫡立長”,這使得很多優秀的皇子因為出身的原因失去了成為儲君或是繼承人的資格。清朝充分汲取了明朝皇位繼承的弊端,在皇位繼承制中實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不論是清初的貴族公推制還是雍正創立的秘密立儲制,都是為了能夠將最優秀的皇子篩選出來作為繼承人,從而確保帝國的事業欣欣向榮,長久不衰,也正是因為這種制度,卻讓清朝的歷代皇帝基本上能夠擇優而立,諸如明朝時接連出現一連串的草包惡棍皇帝的現象,在清朝基本沒有,
不可否認的是,清朝十二任皇帝,雖然不全是明君,但是要以封建時期的昏君定義來衡量,似乎清朝也沒有昏君出現,前期的君主自不必說,即便是中后期的嘉慶、道光、咸豐三代帝王,我們似乎也不能用傳統意義上的昏君來將其定義。有人會問,道光皇帝簽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咸豐皇帝更是丟失了北方大片領土,為何還說清朝無昏君呢?兩位皇帝在位時期確實在治理國家方面非常失敗,但是其作為封建君主來說個人修養和作風習慣方面確是中規中矩的,諸如明朝皇帝那些奇葩做法在清朝所有皇帝中是不存在的,道光皇帝和咸豐皇帝在位期間總體來說是非常勤政的,雖然執政過程中出現了很多錯誤,對國家和民族造成了很大損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其為了國家的強盛而做出的辛勤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