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不需要賠償,一般來說由汽修廠負主要責任,駕駛司機負補充賠償責任,因為駕駛員為客戶送車屬于職務行為,而他自身有疾病不說明,自己也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車主第一不知道駕駛員是否有疾病,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釋第一條中,此次事故車主的車并沒有缺陷,駕駛人員也是有駕駛證的,駕駛人員也并未飲酒或服用精神藥品,雖然患有疾病但是車主并不知情,所以一般來說車主并不需要賠償。
1、常州7.17車禍,車主到底有沒有責任,需不需要賠償?
這也是每個人的人事責任,如考駕照,駕照證應該要有一個人事責任在前,比如開車前你自己要有一個責任在先,要知開車在路上是一個人命關天責任,要明知自己身體缺限,包括在駕車時副駕上的人是否會影響你的駕車安全,還要知自己身體是否在駕車時會影響你開車安全。要明確確保上路開車安全,道路上是人來人往的,車來車往的,所以考駕照一定增加條律來約束考駕照。
2、常州7.17交通事故的車主需要賠償嗎?請專業律師解答?
車主不需要賠償,一般來說由汽修廠負主要責任,駕駛司機負補充賠償責任,因為駕駛員為客戶送車屬于職務行為,而他自身有疾病不說明,自己也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車主第一不知道駕駛員是否有疾病,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釋第一條中,此次事故車主的車并沒有缺陷,駕駛人員也是有駕駛證的,駕駛人員也并未飲酒或服用精神藥品,雖然患有疾病但是車主并不知情,所以一般來說車主并不需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