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的三從四道更嚴重的束縛了女人的手腳,限制了她們在政治上的發展。所謂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女人的地位太微弱了。一代英雄花木蘭最后也不能出任尚書郎,唯一一位擔任大臣的上官婉兒還是在武則天時期提拔的。盡管如此,江山代有女杰出,各領風騷數百年。初漢之呂后,內則體養生息,外則和睦邦國; 唐宗之貞觀后,襄助夫君起兵,內則善于納諫;唐中期之則天皇后,對內穩定局勢,發展生產,提拔官員,對外開疆拓土;遼國之蕭后,在內扶助幼主,在外領兵能征;宋仁宗之劉后,內能治國,外能御侮;宋將韓世忠的夫人,擊鼓助陣的梁紅玉;善能教子的精忠岳飛之母;蒙古之月倫后,以已之力支持一部落,撫育諸子,子出征則留守大營,子歸國則和睦百姓;明初之馬后,向以和睦諸將聞名,建國后則參與朝政。以上諸位乃歷史上比較進步的或能推動歷史發展的幾人。其他的有負面影響的也有幾位,如:引起漢末外戚專權的諸位皇后,晉朝引起八王之亂的楊皇后、北魏毒殺親子的馮后、隋初改立楊廣的獨孤后、唐初篡權的韋后、唐中期間接引起安史之亂的楊妃宋初指定兄終弟及的宋太后趙母、元朝引起諸王內亂的乃馬真后、清末禍國殃國的慈禧太后。等等,不勝枚舉。至于,曇花一現的女人也太多了,被用為美人計的西施、貂嬋,被作為和親工具的王昭君、被稱為禍水的越飛燕、趙合德姐、曹孟德筑臺以待的江東二喬、使南陳不知有君的陳叔寶寵妃張麗華、使趙匡胤為之掛念的后蜀花蕊夫人、使金海陵王為之攻宋的劉貴妃、永寵不衰的大老婆萬貴妃,統兵一方的秦良玉等。女人中不乏強者,但是更多時她們是弱者,以弱者創造強者的地位,付出的艱辛可想而知。
3. 中國女性高官前十
一品:夫人,后稱一品夫人,
二品:夫人,
三品:淑人,
四品:恭人,
五品:宜人,
六品:安人,
七品:孺人。 我國的歷史源遠流長,因此朝廷對婦女給予封號似乎也成了歷朝歷代的傳統。從歷史文獻看,成書于春秋末期的著名史書《國語·魯語下》就有這樣記載:“命婦,成祭服。”三國時人韋昭注說:“命婦,大夫之妻也。”這足以說明封贈命婦稱號由來久遠。唐陳鴻《長恨歌傳》寫道:“每歲十月,駕幸華清宮,內外命婦,熠耀景從。”在《新唐書·禮樂志五》中講:“皇后初采桑,典制等各以鈞授內外命婦。皇后采桑訖,內外命婦以次采,女史執筐者受之。”這都證明到了唐代封贈命婦的活動非常興盛。而在歷史資料恰恰告訴我們,對婦女給予封號是在唐代明確形成制度的。唐代命婦定制為:一品國夫人,三品以上為郡夫人,四品為郡君,五品為縣君。宋代有國太夫人、國夫人、郡太夫人、郡夫人、郡太君、郡君、縣太君、縣君、孺人等(以上封號中,母親加“太”字)。到了宋徽宗時期,又改定封號,開始有淑人、恭人等稱號。 說到命婦,自然會聯想到其丈夫或兒子的身份,那么在朝廷授予封號的情況下,對他們該如何稱呼呢?事實上,古時候對卿大夫和士是稱為命夫的,而且這正是相對于命婦而言。在《周禮·天官·閽人》中就把命夫、命婦對應起來表述:“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辟。”在《疏》里解釋得更為清楚:“內命夫,卿大夫士之在宮中者,謂若宮正所掌者也。對在朝卿大夫士為外命夫。”顯然,對在宮廷中任職官員稱內命夫,對當朝的其他官員稱外命夫。那么從命婦系列看也有內外之分,宮廷中嬪妃稱內命婦,外廷官員的妻子、母親稱外命婦。所以,有的學者把封贈命婦規定稱為品官命婦制度不是沒有道理的。 到了明代,命婦明確就是指獲得朝廷封贈官員的女性尊長或妻子。命婦隨丈夫或兒子的官品不同分為九個等級,這在《明史·卷七十二·職官一》記載得很清晰:“外命婦之號九:公曰某國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后稱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從明代封贈封號的制度看,命婦封號的獲得,是與品官的考核制度聯系在一起的,同時要求被封贈婦女具備良家出身、明媒正娶等資格。封號獲得以后也還存在著被剝奪的可能。命婦制度作為政治體制的一部分,既是維系皇帝與官僚群體相互關系的有效要素,又具有幫助官員齊家的用意。 命婦,在明代社會中顯然可以構成一個特殊階層。命婦們都是有政治身份的女性。這個特殊女性階層與其他階層婦女的生活既有共性,更有不同。結合明代的政治制度、社會性別、社會等級、家庭倫理和宗法制度等多重系統,對明代命婦做綜合考察,透過她們復雜、多樣的生活面貌,就可以看出其作為一個社會階層的特殊性。 盡管命婦的身份在根本上仍具有從屬性和依附性,但客觀上獲得命婦身份的女性本身在社會地位和物質生活等方面都已躋身于社會上層。她們享有一定的權利,擁有象征身份和地位的冠服,定期參與宮廷大典,死后得到恤典,還可以奏于當朝。她們雖然沒有固定的經濟收入,但卻可以得到不時的賞賜。觸犯法律的時候可以得到寬待,當然也可能因品官犯罪而無辜受到牽連。命婦制度實際是封建社會政治體制的一個部分,使部分婦女成為特權等級,從而有更多機會參與到社會公共事務當中來。一部分命婦的行為成為社會角色的典范,是她人效仿的對象。她們可以在社會救助方面發揮一定作用,對地方行政有一定的影響力,但是這些作用與影響都極其有限。命婦更多地參與到社會公共事務中來往往是間接的,具體途徑是通過影響其為官的丈夫或者兒子,主要活動空間仍然在家庭內部。當她們相夫教子的努力得到社會公開承認,即成為品官命婦的時候,她們的影響力就擴展到了社會公共領域。由于命婦特殊的身份,她們有著與普通婦女不同層面的思想和精神面貌。她們對自己的命婦身份一般很是看重,已形成一種自覺的身份認同。而這種身份認同必然讓她們的行為有所約束和規范,更加自覺地恪守儒家意識、綱常禮教和傳統道德;同時也會使她們對社會公共事務——國事、天下事更加關心。總之,命婦制度在那個歷史條件下,應當是一部分女性獲得社會榮譽與實現自我價值的一個主要途徑。 進入清代,在命婦制度方面基本也是沿襲明朝舊制,對命婦的品級、封號等沒有什么變動。當然品官不分正從,文武職相同,其妻子或女性尊長受到朝廷封贈時,必然是要與品官響應。
4. 現任女正部級高官
高級教師不一定全部是干部,但可以說90%以上者是干部。具有副高級職稱和正高級職稱的教師都屬于高級教師。也有參加工作任教時只有高中學歷或技校畢業生學歷的教師,在退休前通過中師函授和高師函授教育,在退休前評上了副高職稱。我縣高中有一名女性工人身份教師,50歲退休時就是按副高職稱退休的。
5. 中國現任女干部
干部一般都是指國家公務人員或者是擔任領導崗位的人。由于男性社會的原因,多半的都是男性擔任社會中比較多的重要的崗位。我們也經常稱之為干部。
女性干部在我們國家并不多,但是也有很多很優秀的人。這個稱呼是針對男性干部來說的。
6. 現任中國最高女官是哪位
古代的女人被視為禍水,在常態下是不準參政的。但當君主無視這一原則時,便會對她們取消限制,甚至授予要務及要職。在中國歷史上職位最高的女官,大約是北齊的陸大姬,她官拜侍中,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宰相,權勢顯赫。她見宮人黃花有幸于后主,遂認為養女,并力薦為弘德夫人。黃花不久生下皇子,使膝下無子的后主有了儲嗣。陸大姬為了長保官運,進行了巨大的政治賭博,用誣構的手法把皇后胡氏逼下臺,隨即幫助黃花母子分別成為皇后和太子。
以服務于皇帝為中心的后宮事務,各代都由女宮和宦官負責。女官有些
朝代是由嬪御兼任的。女官及嬪御不同於一般宮女,她們既已獲得名號,在
后宮就是官,有相應的傣祿。最高一級的妃子俸祿等同于丞相,以下者也與
處廷官員一一對應。
《周禮》中規定,九嬪兼掌教導女性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世婦兼掌喪禮、祭禮、迎送賓客之事;女御兼掌君王的燕寢事宜;女史專門
負責監督后宮的規章執行情況,記功書過。
在嬪御不兼任女官職務的朝代,女官自成體系。如隋朝女官設六局二十
四司。第一是尚宮局,下設四司:司言、司簿、司正、司圍。二是尚儀局,
下設四司:司籍、司樂、司賓、司贊。三是尚服局,下設四司:司璽、司衣、
司飾、司杖。四是尚食局,下設四司:司膳、司饈、司醞、司藥。五是尚寢
局,下設四司:司設、司輿、司苑、司燈。六是尚工局,下設四司:司制、
司寶、司彩、司織。唐代相沿。宋代也設置上述職掌的女官。明代也設六局
二十四司及女史,另設宮正負責戒令責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