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包括以下六個方面:(1)因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發生的糾紛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流轉產生的糾紛;(三)因收回、調整承包土地發生的糾紛;(4)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發生的糾紛;(5)因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的糾紛;(6)法律法規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規定的其他糾紛,《仲裁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勞動爭議和農業承包合同爭議的仲裁,另行規定,仲裁法不適用于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但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本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解和仲裁,適用本法,相關法律法規:1。
仲裁法不適用于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但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相關法律法規:1。《仲裁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勞動爭議和農業承包合同爭議的仲裁,另行規定。2.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PRC)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本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解和仲裁,適用本法。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包括以下六個方面:(1)因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發生的糾紛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流轉產生的糾紛;(三)因收回、調整承包土地發生的糾紛;(4)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發生的糾紛;(5)因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的糾紛;(6)法律法規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規定的其他糾紛。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方式有哪些? 農村 政策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是指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系統、持續的檢查、分析和評估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常規監測、普查和專項監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指為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者市場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