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欠條啦,或者有人證明你確實跟包工頭干工程,包工頭欠你多少錢。如果信他的話,讓包工頭多付工錢包工頭肯定又不覺得法律公平公正了,打官司一定要有證據的,你必須有證明能證明包工頭欠你錢,首先講,因為起訴涉及到管轄權問題,起訴包工頭要在包工頭戶口所在地縣法院起訴。
1、小包工頭怎么討要裝修工程款?
我覺得關于討要裝修款的包工頭,要么是事沒做對,要么是活沒干好!就目前裝修市場的現象來說,客戶是怕裝修公司或者包工頭的,怕他們拿錢跑路,怕活沒干好,更怕自己掉坑,根本沒有信任可言!客戶無非要的就是個靠譜,心安,問問我們給他們了什么?是膽戰心驚文明社會,大多人還是文明的,他們是不忍心拖欠師傅們的辛苦錢的!當然你要說,那種胡攪蠻纏,故意拖欠的也有,我相信有這種人,但非常少。
2、農民工怎么起訴包工頭?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工程還在進行中,包工頭不按時發放工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勞務局申請調解,解決,因為現在一般正規的承包工程,對于工人工資是非常重視的,一旦中間環節有人扣押工人工資,勞務局有專門處理工人工資糾紛的辦公室,會協調甲方財務處先行將工人工資發放,然后這項款項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另一種情況應該是,工程結束以后,
由于農民工對自己權宜保護不夠,對包工頭平時扣壓部分工資不言語,致使欠款越欠越多,至最后工程結束了,形成了債務糾紛。這多發生在不太正規的小施工隊當中,我想提問的朋友是說的后一種情況。首先講,因為起訴涉及到管轄權問題,起訴包工頭要在包工頭戶口所在地縣法院起訴,當然啦!打官司一定要有證據的,你必須有證明能證明包工頭欠你錢。
比如欠條啦,或者有人證明你確實跟包工頭干工程,包工頭欠你多少錢,由于工程是許多人干的,這中間不會缺少證據,關鍵你要收集起來交給法院。起訴狀不會寫也別怕,法院門外大街上都有人專吃這碗飯的,招牌就是:代寫訴狀,一旦你將訴訟狀及證據復印件和訴訟費交給法院立案庭,就會給你立案。然后轉給法院民事庭,再然后,時效三個月的官司就開始了,
3、包工頭欠款,干活的價格是口頭協議,如何討要?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真正的法律是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應該讓勞動者站著就把錢掙了,而不是卑微著、乞討般討薪要債,何為法?何為不法?農民工討薪合法,欠薪者欠薪不法,法律的權威來源于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關于追討工資有以下幾種方法,僅供參考。1,口頭協議也是協議,只要實際履行完畢且有其他證據證明依然有效,
是一種常見的建立勞務合同的形式,本人深有體會,外出對務工的農民工,能夠找到活干,有一份穩定的收入,包吃包住就非常不容易了,怎么可能讓人家簽一個書面協議呢,換句話來說,人們怎么可能給你簽一個協議呢?你不想干,我找其他人,還有很多人等著找活路呢?活路活路,是一家人賴以生活的路子啊,誰都知道書面協議更可靠,但現實嗎?2,口頭協議之外還有哪些其他證據風過留聲、雁過留痕,幾乎任何事物發生了至少會留下些許蛛絲馬跡。
雖說無法證明,但是只要找得到你們之間相關工作記錄、工作憑證、交接單、對賬單、簽到表,考勤表,工資發放記錄,工裝發放記錄,證明提供勞務方和需求勞務方兩者之間確實存在事實上的勞務合同關系,仍然可以視同為雙方存在勞務關系,只要勞務關系事實成立,那你們之間的工資就剩下計算問題了,3,為什么一定要有證據呢?其實很多農民工朋友都清楚,如果對方不給自己留個證據,到時候萬一不給工資,拉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也要靠證據來判斷是非曲直,對吧?兼聽則明,偏聽則暗,這個道理不是不懂,而是執行起來有難度,但是執行起來有難度也得執行呢,因為勞動監察大隊他也是站在客觀中立的一面來調解雙方的糾紛,如果一個不老實的農民工本來對方只欠他1萬塊錢工資,他偏要說5萬甚至更高,難道勞動監察大隊的人都要信他的嗎?如果信他的話,讓包工頭多付工錢包工頭肯定又不覺得法律公平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