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一線城市,社區門診的護士收入又差很多了,有些社區門診的護士不到一萬,七八千[淚奔]。這件事遠遠沒完,還需要三步,第一步,追究兩個護士的法律責任,構成刑事犯罪,而且這是公訴案件,私了沒用的,#腦炎患兒疑被輸錯藥后死亡##輸錯藥致患兒死亡2護士被辭退#這件事理論上應該分成三步完成,第一步,醫院的行政處罰,第二步與患者家屬的民事賠償,第三步公安機關的刑事責任。
1、護士行業工資有多少?
看地方,我有同學在湖南縣城的人民醫院,到手才五千。我侄女2017年畢業就職于廣東省某三甲醫院,剛開始工資三千,半年后一萬,現在到手工資2萬多,27歲的年紀這工資是真不錯了,廣州消費水平真的不高,房價除了天河那些高檔小區,其他地方也是很對得起一線城市的價格,她跟她男友年收入到手四十多萬,買房不難。同樣是一線城市,社區門診的護士收入又差很多了,有些社區門診的護士不到一萬,七八千[淚奔],
2、無錫兩護士輸錯藥,致患兒搶救無效死亡,現已被辭退,你怎么看?
#腦炎患兒疑被輸錯藥后死亡##輸錯藥致患兒死亡2護士被辭退#這件事理論上應該分成三步完成,第一步,醫院的行政處罰,第二步與患者家屬的民事賠償,第三步公安機關的刑事責任。現在三步并做一步走,我分析是補償到位,家屬滿意,不追究了,所以,目前民事賠償可能因為協商賠償解決了,行政責任是辭退了護士,然后就是民不舉官不究了,
其實,這件事遠遠沒完,還需要三步,第一步,追究兩個護士的法律責任,構成刑事犯罪,而且這是公訴案件,私了沒用的。第二步,醫院領導的領導責任,這個需要上級醫療衛生系統處理,第三步,對醫院的處罰,出現這么大醫療事故,醫院肯定是要處罰的,現在我們僅僅知道兩件事,而且還了解的很糊涂,第一孩子因為用錯藥死了,但是孩子死亡與用錯藥的因果關系是不是?這個實際是需要醫療鑒定的,不知道做沒做,第二,我們知道兩個護士被辭退,理論上這不應該是處理的終點,不知道是不是由司法機關繼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