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開創的內閣成為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機關,擁有六部以上,為了加強皇權,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由來已久的三省制,還專任宰相,下設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明代官制分為三部分:中央、地方和軍事官制,明朝的官員制度分為兩部分,選官制度和任用官員制度,第五,在貴州建行,加強了這方面的管理。
1、明朝官員等級明朝的官員制度分為兩部分,選官制度和任用官員制度。明代官制分為三部分:中央、地方和軍事官制,為了加強皇權,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由來已久的三省制,還專任宰相,下設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明朝開創的內閣成為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機關,擁有六部以上,地方官制,明朝設置省、府、縣行政機構。軍事官制,明朝設立錦衣衛,武官第一次有權監督數百名官員和民眾。資料:明代官制的特點:一是中央集權加強,皇權達到頂峰,明朝洪武以來,沒有宰相,中書省被廢。皇帝直接領導六部,權力集中,二、設立內閣,為皇帝輔助,辦事機構。第三,中央組織體系比宋元時期簡單;六九個秘書,體系清晰,職責明確,四是、宋、元地方官制度精簡,但陶的設置比較復雜,直到清代才有所改變。第五,在貴州建行,加強了這方面的管理,六、利用地方官制度管理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即地方上層領導人擔任地方官(即酋長),可以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