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里,過逝者去世時的年齡,如果41-50寫艾壽,51-60歲寫周壽,61-70歲寫稀壽,71-80歲寫耋壽,81-90歲是耄壽,90-100歲寫期頤,這個要規范寫。立碑時怎么寫祭碑文給逝者立碑寫祭碑文,有很大的意義,接著寫“原命生于××××年×月×日×時,歿于××××年×月×日×時”三、再接下來寫子女的名字,寫法是“有幾男幾女”,再寫子女名字“孝男×××,配偶×氏,孫×××,孝女×××婿××x外孫×××。
1、夫妻同姓墓碑碑文該怎么寫?
這個問題問得很有趣,夫妻同姓姓,平時感覺不到什么,但在碰了紅白喜事時,確實尷尬,不知怎么署名,死后立碑也給后代帶來難題。(古墓碑圖)舊時同姓氏之間也有聯姻的,但民間傳統觀念認為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既是聯姻,免不了男方女方家庭要來往,正常來往倒沒什么,遇紅白喜事時,就麻煩了。如岳父母大壽,舊時,女婿是要做對聯和牌匾,才能體現對岳父尊敬和家里的風光,
岳父母去世的時候,現在送花圈,過去送祭帳布。與打花圈一樣,祭布也要展開,像打旗幟一樣要舉起來,展現在人們面前,上面貼了落款的紙條,因是同姓,落款時,前款與后款會出現相同的府第名稱,就會鬧笑話。同樣,夫妻去世后,要立碑,碑上要寫碑文,如果不是合葬,丈夫的還好寫,妻子的就碑文就成了問題。(婦人墓碑圖片)舊時,早先有的人家用宗府和宗氏來代替姓氏,避開這種尷尬,但后來發現不對,女的還好,男的跟別人姓了,那不是出賣祖宗了,
因宗姓為百家姓之一,姓氏的人雖少,卻是一個古老的姓氏。后來男的落款就不用宗府之稱,加了一個字,稱宗親府,意思是同姓姻親,女人的姓氏無所謂,所以碑文依然用沿用宗氏之稱。即“某門(府)宗氏某某老孺人之墓”,合葬用的是一塊碑,格式也是兩豎排,內容男的用真實之姓氏,女的則用宗氏,有的地方則不同,因家族群居在一起,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同姓聯姻時,兒媳嫁過來后,立即改姓。
一般改為與婆婆同姓,還有的改為與岳母同姓,這樣就巧妙地避開了夫妻同姓,還有的則改同音字為姓,如楊姓改陽姓,陳姓改成姓,劉姓改留姓等等。去世后的碑文也就不是問題了,(鄉村墓碑圖)現在同姓氏之間聯姻就更有趣,特別是現在正值獨生子女結婚的高峰期,同姓結婚被認為是一件很幸運的事,在依然以男方姓氏為主導的今天,同姓結婚的夫妻就不會在兒女姓氏上發生爭執,跟誰姓也都不會錯,夫妻只有一個姓。
2、立碑時怎么寫祭碑文?
立碑時怎么寫祭碑文給逝者立碑寫祭碑文,有很大的意義,一是起一個標記的作用,讓后人知道墳在哪里,找到墓碑后,一看碑文就知道是自己家的墳。二寫祭碑文是后人對逝者的緬懷,簡捷概括逝者的一生,三是用文字記錄輩份傳承,以方便后人核對。四是給后人一個固定的祭拜先人的地方,一到清明節就知道要到這里來祭祖,起到一個情感寄托的作用,
可見立碑寫祭碑文意義還是很深遠的。那么怎么寫祭碑文?由于歷史和地域的原因,各個地方的祭碑文寫法可能不完全一樣,最簡捷的寫法就是直接寫“×××之墓”或“×××千古”,然后把子女的名字和時間寫上去,公墓的碑文很多是這樣寫的,再放一張逝者的相片上去就可以了,但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寫法就不是這樣的了,我們這邊是屬于南方桂林地區,現在就把我們本地的寫法說明一下。
一、祭碑文必須是豎寫,分成五個部分,一是逝者的出生地、誰家的孩子、出生的時間和去世的時間。二是逝者的子女名字,三是逝者的主碑文。四是侄子侄女的名字,五是立碑的地點、墳的坐向和立碑的時間。二、記住所有的文字一律豎排寫,而且是從右到左排例,最右邊一排寫逝者的出生地,可以寫父親是誰,及在哪里生活后來又遷居到哪里。
可用這樣的格式“吾父系×××村×××之子后搬遷到×××”,接著寫“原命生于××××年×月×日×時,歿于××××年×月×日×時”三、再接下來寫子女的名字,寫法是“有幾男幾女”,再寫子女名字“孝男×××,配偶×氏,孫×××,孝女×××婿××x外孫×××。四、中間一排大字是寫逝者的,寫法是“清故×壽顯考×公諱××老大人之墓”,如果逝者是女性,寫法是“清故×壽顯妣×門×氏老孺人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