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中午,一位客人看著某酒店大堂經理著急的樣子,說自己放在房間里的幾件行李不見了,現在不知道該怎么辦,何先生完全不知道上面發生了什么,才導致了這個案例開頭的一幕法律解析: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舉報投訴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1。我的行李不見了。案例描述:中午,一位客人看著某酒店大堂經理著急的樣子,說自己放在房間里的幾件行李不見了,現在不知道該怎么辦??腿诵蘸?,是酒店的協議客人,一直住在1518房間。據了解,何先生曾向前臺員工小李反映,房間被堵,要求換房,但吃完飯回來,行李全沒了。大堂經理立即詢問小李和客房部。事情原來是這樣的:小李接到何先生的換房要求后,答應幫他換到1618房間,并配了一把新鑰匙,交給行李員找何先生換1518房間。行李員敲了幾次門后,確認沒人把鑰匙還給小李,沒有換房間??头坎拷拥角芭_通知1518房已改為1618房時,發現何先生的行李仍在1518房,出于幫助他人的目的,將其移至1618房。何先生完全不知道上面發生了什么,才導致了這個案例開頭的一幕
2、去社保稽查科 投訴成功 案例法律解析: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舉報投訴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用人單位作為社會保險費的主要繳納者,應當承擔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不利后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82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