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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制度

來源:整理 時間:2022-12-11 11:13:08 編輯:好學習 手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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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制度

去百度文庫,查看完整內容>內容來自用戶:遐邇xxx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審核:批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適用范圍(一)為提高人員素質培訓,完善消防設施配備,健全規章制度,達到消除火災隱患,降低火災危害的效果,特制定本程序。(二)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屬生產、生活及辦公區域的消防安全控制。(一)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程序》、《廣東省消防法實施辦法》等。(二)術語消防器具及消防設施:指國家法律法規所指定要求配備的各類滅火器、消防沙、消防栓等。自動消防設施:指自動噴淋、自動報警等系統設施。(三)職責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管理工作。( 一 ) 規 章 制 度1.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立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3.綜合管理部依據《消防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規章制度,以利于消防工作的開展。4.公司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動火手續齊全,符合作業規程。(四)滅火救援(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三)負責監督落實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和落實。(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

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操作規程;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消防崗位責任制;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6、用火管理制度;  7、用電管理制度;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9、倉庫管理制度。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公布)  第十八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發生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消防安全知識按照常規的情況來區分應該可以分成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火災撲滅以及火災逃生這三個方面的知識。消防安全教育往往涉及到的內容也就是這三個方面。排除消防安全隱患能夠讓我們減少甚至是杜絕消防安全隱患的發生;火災撲滅的知識內容能夠讓我們及時撲滅火災,減少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火場逃生的知識則是能夠讓我們在發生火災后能夠在火場中找到安全逃生的方法,更好的保全我們的生命安全。但是也正是由于消防安全教育的知識點比較多,再加上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單一,內容枯燥,這就導致了消防安全教育能夠起到的效果比較有限。VR消防安全教育不同于傳統的消防安全教育,能夠將傳統枯燥乏味的消防安全教育變得更加生動有趣,這樣能夠更好的帶來更好的消防教育效果。體驗者能夠通過VR設備親身體驗火災現場,通過系統的提示找到安全逃生的方法,在這個過程中能夠潛移默化的學會消防安全知識。并且通過KAT VR的消防系統,我們能夠真實的感受到火災,在這種情況下,當我們真正面對火災的時候,就能夠很好的保持冷靜,在第一時間做出正確的選擇,減少火災帶來的人員損傷和財產損失。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3,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方面

包括 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的相關章程,安全員制度章程,安全巡視章程等三個方面。消防設施,要專人定期巡檢,保證完好,隨時可用,滅火劑定期更換,以防失效,對于消防重點區域,如庫房、易燃易爆等接觸危險品的場所,要隨時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不能存有障礙,高空的高壓線等架設不得妨礙消防車的進入和操作等。設立安全員制度,對于安全問題,安全員有一票否決權,安全員要對消防隱患區域心中有數,應定期和不定期巡視,發現問題,現場處理等。這是幾點主要內容,還需根據實際情況豐富內容。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部位、地點、檢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內容。(9)倉庫管理制度。倉庫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員、車輛、貨物出入庫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裝卸、儲存防火要求等內容。除以上主要內容外,還有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工作獎懲制度,建筑設計、審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部位、地點、檢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內容。(9)倉庫管理制度。倉庫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員、車輛、貨物出入庫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裝卸、儲存防火要求等內容。除以上主要內容外,還有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工作獎懲制度,建筑設計、審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方面

4,消防安全法規

消防安全知識是個籠統的概念,可以從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基礎知識、火災的預防、火災的撲救、火場逃生、消防設施認識與維護、消防安全檢查與隱患消除、事故案例學習、事故帶來的思考等等方面進行學習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履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消防檔案;按照國家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重點防火標志;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有針對性地組織消防演練;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三十五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九條 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二、公安部61號令 第五條 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六條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北京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商場庫房應符合:庫存物品應分垛碼放,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保證垛與垛間距不應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應小于0.5米,垛與梁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柱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燈間距不應小于0.5米;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庫存物品碼放不得擠占或影響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鎮流器不應設置在悶頂內。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貨物,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應小于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并與可燃物保持20厘米以上的間距。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安裝電源開關裝置,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商(市)場庫房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商(市)場經營的發膠、丁烷氣等易燃商品應設置在專用的獨立庫房內,且儲量不應超過2日的平均銷售量;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第七條 商(市)場內柜臺、貨架應合理布置,主要疏散通道應直通疏散門或疏散出口,并保證主疏散通道寬度不小于2.4米;輔助通道寬度不小于1.5米。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業主消防安全手冊 制定業主消防安全手冊的目的在于指導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入住業主了解與掌握入住大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確保大廈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結合物業大廈情況對編制內容予以說明。 一、總承包及分包公司須知 1. 在大廈內辦公的各公司的辦公室必須每l00m2擺放兩個4kgABC型干粉滅火器。 2. 辦公室內抽煙必須備有煙灰缸,不得將煙頭、煙灰彈進廢紙簍,以免引起火災。 3. 下班后應檢查所有的電源開關是否已關閉,以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 4. 各公司必須將防火責任人、管理人名單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便于聯系。 5. 加強對下屬員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員工在施工中出現意外。 6. 管理處有權檢查各公司辦公室的安全防火情況。 二、入住裝修須知 1. 業主入住時應向管理部門介紹所聘裝修公司的情況及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事項。 2. 管理部門應向裝修公司派發一份《裝修守則》,要求各裝修公司在大廈施工期間必須遵守裝修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3. 裝修公司在大廈內裝修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應到安全管理部門填寫加班申請表,待批準后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裝修垃圾必須由各施工單位在18:00—20:00運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單位不得將每天的裝修垃圾遺留到第二天處理,否則管理部門將自行清理,其一切費用由施工隊負責。 5. 進出大廈的裝修材料和垃圾必須全部從貨運電梯運載,任何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從客梯運載。 6. 施工用的臨時電線和電源開關應布置有序,不得亂敷亂設,以免遺留隱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應指派專人加強管理,防止易燃物品發生意外。 8. 各施工單位應加強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 三、業主須知 1. 物業大廈的各主要出入口均應由安全管理員24小時值守,若大廈內面積較大,管理部門應指派人員巡邏,以確保安全。 2. 業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員干擾,應立即打電話通知大廈安全管理部門。 3. 物業大廈每天上班時間為8:00—17:00。各業主因為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請填寫好加班表報送大廈管理部門備案。 4. 節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單位員工憑本單位的工作證登記后方可進入大廈。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廈外搬運大型物品時,應填寫物品放行條,待大廈管理處或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廈內搬運或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向大廈安全部門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搬入大廈,并指派專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門職能 1. 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是為業主解決在大廈內遇到的各類消防安全防范問題,是業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 業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報警系統,消防管理部門應具體指導安裝。 3. 安全管理部門對所屬員工應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業主因管理公司下屬員工以各種形式做出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電話向公司管理部門投訴,管理公司應盡快處理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 大廈的安全管理部門要經常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定期舉行消防演習和對員工進行嚴格的救護培訓,以較全面的專業素質為業主服務。 五、火警應變措施 1. 聽到火警警報聲時: (1)當聽到火警鐘聲響起時,表示附近可能發生火警。 (2)迅速檢查自己的工作地點及周圍是否有火災發生。 (3)消防責任人應盡快檢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險發生。 (4)消防責任人發現有危險,應組織員工有秩序地撤離大廈。 2. 所在區域未發出火警報警時: (1)所在樓層警報沒有響,則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點發生,不會有現時的危險。 (2)保持鎮定,即使沒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決定是否離開大廈。 (3)做好疏散準備工作,當接到通知或聽到所在樓層的火警警報聲響后,立即離開大廈。 (4)無任何火警跡象,請勿隨便按動所在樓層的報警按鈕。 3. 發現著火時: (1)按動附近的火警報警按鈕,告知其他住戶并通知大廈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滅火設備滅火,切勿用水撲救電源引起的火災。 (3)如果火勢仍無法得到控制,請立即離開大廈,待大廈消防人員前來撲救。 4. 疏散與逃生 (1)保持鎮定,依照消防指揮員或大廈消防廣播的指令有秩序地從消防樓梯疏散。 (2)除照明燈光外,關閉所有電源及門窗。 (3)消防責任人須在疏散后清點所有公司職員及到訪的人數,以便協助在場消防工作的開展,如發現有職員或到訪者失蹤,請立即通知在場消防指揮員。 (4)應從消防通道離開大廈,并關閉所有防火門,切勿將防火門固定,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均需離開大廈,到外面開闊地帶集合,切勿留在大廈內。 (5)切勿使用電梯逃生,所有電梯在火警警報聲響起時會自動停止運行。 (6)各單位必須負責安排疏散傷殘職員和到訪者,如果需要協助,請通知大廈管理處。 (7)未經消防指揮員或大廈管理部門人員的允許,切勿再度進入大廈。 六、大廈資料 1. 消防指揮 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由大廈管理部門的最高領導任消防指揮員,待公安消防隊到場后,現場總指揮由公安消防隊最高指揮官負責。 2. 消防管理人 物業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擔負現場指揮的責任。 3. 火災報警按鈕 大廈的火災報警按鈕均附有清楚的標志,火災報警按鈕一經按動,火警鐘立即鳴響,信號即時傳送到大廈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動滅火報警系統 大廈如裝有先進的自動滅火報警系統,一旦有煙霧產生,該系統立即發出警報,如果溫度達到攝氏60度以上,自動噴淋系統將會噴水,將火撲滅。 5. 太平門出口 大廈每層設有多個太平門出口以方便人員逃生。出口通道的燈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廈的應急電源,在火災發生時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統均能正常工作,以確保人員疏散時有秩序地進行。 6. 防火門 防火門能自動關閉,可以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門應經常性地關閉,不能隨意將防火門打開固定。 7. 逃生途徑 在緊急情況下逃生時,切勿使用電梯,請使用最近的疏散樓梯,迅速撤離大廈,到地面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廈消防廣播系統 大廈各樓層均裝有公共廣播系統,如遇火警發生,該廣播系統以播放錄音帶的方式引導人 員安全疏散,所有錄音帶的信息將分別以英語、普通話、本地方言播放。 上面資料轉自: http://www.968258.cn/zqzl_more_page.asp?classid=238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內容

一、 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保安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實行24小時值班。 五、 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六、 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七、 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需持證上崗。  八、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保安部妥善處理。  九、 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十、 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一、 對煤氣、乙炔、氧氣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檢查。  十二、 保安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部門和員工定期進行整改。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應急疏散制度,滅火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巡檢制度、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培訓和演練制度等。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0-04-23 16:19一、目的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及加強公司安全保衛,防止盜竊等事件的發生,特制度此制度。二、組織和職責1、安全委員會負責公司的一切安全事務。安全委員會主任由行政總監擔任,成員由各系統總監擔任;安全委員會負責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和安全制度及安全保衛系統。2、安全辦公室歸屬于行政部,向安全委員會匯報,負責人為行政經理,成員為各部門行政助理;負責宣傳和落實與公司消防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并定期對消防安全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3、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消防及財產安全有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四、重點防火及禁煙區域1、辦公區2、商房3、配電室4、員工餐廳5、衛生間五、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置與管理1、各樓層的防火區域應配置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消防安全規定。2、各樓層辦公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檢查維護應責任到人,每月對消防裝置、滅火器具等進行逐項檢查和維護。4、安全辦公室將不定期對樓內的消防裝置、滅火器具等其他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消防器材過期、失效或損壞的,及時維修或更換。六、火災預案1、安全辦公室應組織各部門針對重點消防區域編制相應的消防預案。2、應定期組織公司級火災預案的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3、演練結束或火災事故處理后,安全辦公室應對消防預案進行評價,必要時予以完善。七、消防培訓1、安全委員會及安全辦公室成員每年至少兩次消防安全的專業知識培訓。2、各部門在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學習中,應包括消防及財產安全內容,以強化員工的安全防火意識,使全體員工提高思想意識,掌握消防知識和技能。3、安全辦公室每年請專職消防人員為員工進行火災預防撲救、火場逃生等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組織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操作演練。八、重要且嚴格禁止行為1、電氣作業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電氣作業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進行檢查試驗。2、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必須有明顯警告標識。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保持安全距離。3、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煙火和火爐取暖。4、所有人員都不得亂扔煙頭、火柴桿等,不使用電爐取暖、不用油類物品引火、助火。5、重點防火區域及禁煙區,嚴禁煙火。6、員工餐廳在使用明火及加熱電器時必須保證有人看守,不得擅自離開。7、消防通道周圍不得堆放雜物、易燃易爆物品、遮擋消防設施。九、防火措施1、完善崗位消防規定,員工自覺做好上崗前后的防火安全檢查,保持安全通道暢通,愛護消防器材。2、在配電室房、庫房、機房等場所內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并張貼禁煙、禁火標識。3、辦公區域應做到人走關機、關燈、關電源,保證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的暢通。4、倉庫內應通風良好,物品與房頂、燈具距離不小于0.5 米,不得使用加熱設備。5、安全辦公室要安排電工定期檢查供電線路,防止電線老化引起的火災,防止漏油、漏電、短路而引起火災。十、消防檢查1、安全辦公室定期組織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填寫記錄。及時糾正違章行為。2、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立即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安全委員會。火災隱患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責任單位應當及時予以消除。3、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責任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辦公室,經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災隱患整改復函,報公安消防機構。十一、安全保衛管理規定1、員工進入辦公大樓必須佩戴員工卡,在公司內也須將工卡佩戴于胸前,主動出示。2、前臺須對來訪者進行登記,對于進入公司辦公區域者要佩戴訪客標識。3、員工親友私事來訪時,除緊急情況外,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與親友閑談。4、各樓監控系統必須24 小時運轉并錄像,衛生間安裝有煙感設施。5、員工離開辦公樓要隨手關門。6、上班時間員工車輛應停放于指定的停車位,車輛停好后,應關閉門窗;人離開時應隨手上鎖,以免車輛和物品丟失。7、各辦公場所的門鎖鑰匙由專人保管;行政部須將鑰匙持有人登記造冊。8、人員離開時,重要文件、資料、公、私貴重物品必須鎖入抽屜或文件柜內。9、遺失公司鑰匙,應及時告知行政部;若遺失鑰匙造成公司損失,則根據損失大小追究相應責任。10、嚴禁員工私配公司辦公室門、桌、柜的鑰匙。十二、安全事故處理辦法1、一旦發現火警,須采取如下措施:保持鎮靜,切忌驚慌。熟記火警電話(119)并急時撥打電話,準確報告起火部位、燃燒品等情況。按動附近火災警報器。關掉一切電源開關,關閉火警現場的門窗。迅速呼喚同事援助。利用附近火災設備滅火。防止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引起漏電觸電事故。服從現場領導指揮,積極參與搶救公司財產。接到疏散通知,切勿搭乘電梯,由安全樓梯轉移。2、 一旦出現意外事件,須采取如下措施:如遇意外傷害事件,應照顧傷者或協助轉送醫院。及時通報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或行政部。對危險區加設標志,警告別人勿靠近或指派專人看護。3、一旦發生破壞性地震,須采取如下措施:在辦公樓的員工,應選擇衛生間等開間小的空間避震;也可以躲在內墻根、墻角、堅固的家具旁等容易于形成三角空間的地方;要遠離外墻、門窗和陽臺;不要使用電梯,更不能跳樓。盡快關閉電源、火源。正在工作場所工作、公共場所活動時,應迅速包頭、閉眼,工作臺和辦公家具下邊等地方躲避。駕車行駛時,應迅速躲開立交橋、陡崖、電線桿等,并盡快選擇空曠處立即停車。身體遭到地震傷害時,應設法清除壓在身上的物體,盡可能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防塵、防煙;用石塊或鐵器等敲擊物體與外界聯系,不要大聲呼救,注意保存體力;設法用磚石等支撐上方不穩的重物,保護自己的生存空間。 地震時切忌驚慌,不要跳樓,要相互關愛,人員密集場所不要擁擠 ,要聽從指揮。十三、獎勵與處罰1、安全委員會將根據事故損失情況對事故當事人處以通報批評、罰款等處罰,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2、對于重大事故要追究當事人主管領導責任,對于事故發生后處理不力的部門領導,公司將通報批評或采取降級的處罰。3、對于在事故中有如下出色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予以獎勵:4、表現冷靜,措施得當,避免了更大災情的發生。5 、積極搶救公司財產,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6、積極搶救他人生命,維護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十四、附則1、本制度由行政部起草并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2、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試行。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文章TAG: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消防安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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