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騎木驢本身不是死刑,而是死刑執行中的附加刑法,小說《二十四史演義》中,明末騎木驢,先在一塊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盡折磨的女人吊起來,放在木柱頂上,把木柱戳進她的下體,然后放開,讓女人的身體下墜,直到木柱從她的口鼻里出來,日方咽下最后一口氣,能騎木驢是古代刑法對罪犯的懲罰,法律分析:騎木驢。
能騎木驢是古代刑法對罪犯的懲罰。多為勾結奸夫謀殺自己丈夫的女性所用。但這種說法既沒有史料證明,也沒有嚴肅的史料支撐。小說《二十四史演義》中,明末騎木驢,先在一塊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盡折磨的女人吊起來,放在木柱頂上,把木柱戳進她的下體,然后放開,讓女人的身體下墜,直到木柱從她的口鼻里出來,日方咽下最后一口氣。
2、什么是騎木驢刑法?法律分析:騎木驢。這是中國特有的刑法,國外從未有過,嚴格來說,騎木驢本身不是死刑,而是死刑執行中的附加刑法。然而,在執行死刑之前,被害人因為無法忍受酷刑而被殺害,騎木驢只為女囚,只為謀殺丈夫的女囚,為敢于謀殺丈夫的人樹立榜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分裂國家的行為,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私人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為,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應當依法懲處的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