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人大代表由職工選舉或產生,工會主席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與職工利益相關的方針政策都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每期三至五年,具體期限由職工代表大會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確定,職工Assembly與職工代表大會的區別如下:1.職工大會是指全體出席的大會職工,和2。
職工Assembly與職工 代表大會的區別如下:1 .職工大會是指全體出席的大會職工,和2。職工大會一般是聽取報告或通知的會議,很少對某些事項進行表決;和職工 代表大會平時參加會議討論和投票,必要時會參加選舉。職工人大代表由職工選舉或產生,工會主席由職工 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與職工利益相關的方針政策都要經過。在國外,工會代表的權力很大。比如北歐,工會主席參與董事會,對員工相關法案有否決權。但工會主席和其他委員都是由工會選舉產生的,他們的工資由工會會費支付,以確保他們對工人的利益絕對負責。
職工 代表大會每期三至五年,具體期限由職工代表大會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根據《企業民主管理條例》第十條-1代表大會任期三至五年。具體任期由-1代表大會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確定。職工 代表大會如因任何原因需要提前或推遲期限變更,應由職工 代表大會或其授權機構決定。延伸資料:《企業民主管理規定》第十八條-1代表大會議題和提案由企業工會聽取職工意見后確定,并在會議召開七日前書面送達代表。第十九條可以設立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由企業工會與-1代表大會各團體協商提出候選人名單,名單由-1代表大會預備會議表決。其中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不低于50%。
3、 職工 代表大會如何成立法律分析:職工 代表大會未成立,但持有。而且現行國家法律體系中關于職工 代表大會的說法確實是企業持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十五條-1代表大會國有企業是企業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職權。國有企業工會委員會是-1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的日常工作、檢查和監督,第三十六條集體企業工會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職工選舉和罷免經理、決定經營管理重大問題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