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現有教授15人,副教授26人,碩士生導師27人,博士生導師4人。四川大學211985研究生第二名,四川大學法學院,地處“天府之國”成都,位于成都市雙流縣四川大學江安校區內,83年經國家教委批準,四川大學任命郭炳和、秦大雕、趙炳壽組成四川大學法律系恢復建系籌備組。
1、廣東人認可四川大學嗎?
四川大學在廣東影響力非常不錯,看看四川大學在廣東高考錄取提檔線就知道了,以前大家認為山、川、吉一個檔次大學,這幾年山東大學和吉林大學落后了,四川大學在學科評比中領先山東大學和吉林大學不少,一個大學發展離不開學校領導領導能力和教育部及地方財力支持,再說四川大學是綜合性大學,規模大,全國各地校友眾多,在廣東校友也非常多且有成就,校友是學校一張名片,是大學軟實力體現一個方面,現在各地都興起校友會,川大在廣州和深圳校友遍布各個行業,這幾年川大同城電子科技大學這個牛校,每年錄取分數線都在飆升,和四川大學遙相呼應,同城大學一般都暗自競爭的,對大學發展有良性循環的好處,能夠在四川大學讀書,已經非常good!。
2、四川大學法學院怎么樣?
四川大學法學院,地處“天府之國”成都,位于成都市雙流縣四川大學江安校區內,學院最早成立于1903年,在全國法律專業院校當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四川大學法學院有著悠久的歷史,她創始于1903年,初稱“課吏館”,又稱仕學館。1905年四川總督錫良在原仕學館的基礎上創辦四川法政學堂,1912年四川法政學堂發展成為四川法政學校,1914年更名為四川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27年四川公立法政專門學校連同四川公立外國語專門學校、四川公立農業專門學校、四川公立工業專門學校、四川公立國學專門學校五大專門學校組建成為公立四川大學,四川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即成為公立四川大學的法政學院。
1931年公立四川大學、國立成都大學和國立成都師范大學三校合并組建國立四川大學,1933年國立四川大學下設文學院、理學院和法學院,法學院包括法律系、政治系和經濟系。其間法學院學生包括當時司法行政部為專門培訓法官而委托籌辦的司法組在內,共達一千人,此時的法律系擁有一大批留學日本和歐美的教授,如刑法的謝盛堂、趙念非;民商法的襲千昌、朱顯禎、胡元義、寧柏青;憲法行政法的胡恭先;國際法的劉世傳;土地法的余群宗;訴訟法的龍守榮;法院組織法的楊蘭蓀等,并在原有的法律課程基礎上增設了親屬法、海商法、繼承法、公司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土地法等新課程,出版了一系列有影響的法學論著。
新中國成立之初,四川大學法律系的學生被分別派往司法部門參加司法改革和司法工作,1952年下半年院系調整,經西南軍政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和文教部決定,四川大學法律系、政治系連同重慶大學、云南大學、貴州大學等校的法律系和政治系并入西南革命大學總校,組建為革命大學一部政法系,1953年成立西南政法學院,四川大學自身的法學教育因之中斷。
1983年經國家教委批準,四川大學任命郭炳和、秦大雕、趙炳壽組成四川大學法律系恢復建系籌備組,1984年四川大學法律系正式恢復,同年開始重招本科生。1985年由國家教委批準設立刑法學專業碩士點,開始招收刑法碩士研究生,1994年四川大學和成都科技大學兩校合并,成立四川聯合大學,同時法學院恢復建院,下設法律系和哲學系。
1998年底,國家教育部決定將四川聯合大學更名為四川大學,四川大學法學院這一名稱又重新恢復,法學院現任院黨委書記為古立峰、院長唐磊、副院長李平、里贊。四川大學法學院現下設法律系與人口研究所,根據教學需要,設有法理、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和國際法教研室,本科為法學專業,研究生有刑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人口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