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的結尾一般寫成“當否,請指示”或“可以嗎,另外,請示結論的一般寫法是:“當(適當,可接受)否,請給予答復(指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回復(贊同、贊成)”;“特此請示,請回復”;“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轉發至”等,”請給出您的指示“或”特此請示,請回復。
如你所說,這確實是語言的混亂。首先要確定是否要寫請示或者一篇報道。請示和報表的第一個區別是請示不能包含報表,第二個是/12345666。請示的結尾一般寫成“當否,請指示”或“可以嗎?請指示”;在報告的最后,通常只有“特此報告”。寫不出來請回復。當然,它們也有共同點,就是一件事請示,一件事/一份報告,同一份請示或報告中不能提到別的。
“批準為希望”一般用于命令性文件。如果報告預計會得到領導的批準,那么在結尾寫“預計會批準”是對的。另外,請示結論的一般寫法是:“當(適當,可接受)否,請給予答復(指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回復(贊同、贊成)”;“特此 請示,請回復”;“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轉發至”等。根據報告的目的(或用途)不同,結局也不同。一般來說,在最后,希望對方,等待對方,可以表達為:“希望……為了希望!”或者“希望”...為了感覺!”如“望批!”:表示贊同是我們所希望的;“回望希望”:表示您的歸來是我們的希望。類似用法:支持聯系希望,希望回報,希望認同。如果你想讓領導批準你的報告,你可以用:我想讓領導批準!請領導考慮批準。
3、公文報告的結尾可否寫為“ 特此報告,請批復”?請專家指導。在政府公文中,“報告”的文體一般屬于向上文體,其目的是向上級領導匯報現在發生的事情(特別要注意的是,寫“報告”是為了告訴領導工作情況)。所以一般不要求領導給予回復,領導收到后閱讀一般可以接受,除非領導本人有其他意見指示你,這類問題匯報時不會有回復。如果你的目的是向領導請示批準,你應該使用的風格是“請示”,一般只有請示可以加上“OK?”請給出您的指示“或”特此 請示,請回復。”匯報”可以理解為單向,就是你把事情告訴領導;只有“請示”是雙向的,你告訴領導,然后領導給你出主意。現在我負責一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室,如有需要,請聯系我的QQ進一步解答。希望這有所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