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在解除手銬腳鏈轉換法繩捆綁前,檢察官要求犯人留下遇言,遺書,遺產,遺囑,遺物,以及是否捐獻器官等事項,若犯人愿意捐獻器官確認簽字畫押后,驗明正身,核實本人資料確認無誤后,法警立刻將犯人綁赴刑場執行槍決。公民捐獻其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形式的捐獻意愿,對已經表示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意愿,有權予以撤銷。
1、安徽一在校大學生腦死亡,父母替他捐獻多個器官,你怎么看?
感謝網友邀請。1997年出生的王鵬是家里的獨生子,也是安徽大學一名在校學生,3月10日,他因腦動脈瘤破裂被送到安醫大二附院重癥醫學科(ICU)治療,雖然醫務人員竭力搶救,但仍然無力回天。4月2日,經過臨床判定和確認實驗判定,醫生宣布其已經腦死亡,忍著巨大的悲痛,王鵬的父母表示,主動提出器官捐獻,將幫助五人獲得救治。
那么,為什么要捐獻器官呢?王父表示,就是想多救一些人,就是這么簡單,醫生說他能救五個人,“就像我從小教育他的,不希望你有多大成就,就希望你快快樂樂的,對社會有用。現在也算對社會起到了作用,我們做父母的只能做到這點了,”大皖君看到這里,不禁一陣觸動,在為王鵬以及其父母遺憾的同時,也為其父母的奉獻精神感動。
2、如何看待合肥6個月大嬰兒捐獻器官拯救尿毒癥女子?
這是生命的延續吧,很難過才來到世上的是你的逝去,但是心靈手巧的那些叔叔阿姨們他們把你的生命在這個姐姐身上延續了下去,這個姐姐會帶著你的那一份好好活下去的,小天使下輩子你就不用受這樣的苦,下輩子你一定會開開心心的活在這世上的,最偉大的還是那六個月發的孩子的父母,他們是真的無私,也有可能是希望孩子還能留些在這世間吧。
是啊,孩子當初來到這世界上的時候也是帶著爸爸媽媽的期盼來的,爸爸媽媽都想象了好久你長大了會是什么樣子,也許等你再發一些就給你一個弟弟妹妹,將來的日子也只會更幸福,也許這就是上天開了一個大玩笑吧。希望這個女孩子能夠健健康康的活下去,經歷過那樣的痛苦,她應該明白生命的可貴吧,健康的活著,那孩子的父母也會非常欣慰的,
3、死刑犯在執行槍決的時候,提出要捐獻器官,可以暫停執行槍決嗎?
死刑犯在執行槍決前,檢察官已經跟死囚做好刑前交接準備。死囚在解除手銬腳鏈轉換法繩捆綁前,檢察官要求犯人留下遇言,遺書,遺產,遺囑,遺物,以及是否捐獻器官等事項,若犯人愿意捐獻器官確認簽字畫押后,驗明正身,核實本人資料確認無誤后,法警立刻將犯人綁赴刑場執行槍決,執行死刑不會暫停,遵照上級安排進行,死刑犯伏法后,交由120救護車拉走,進行器官摘取,然后交由殯儀館火化,再驗明正身,事后將死者生前所有的囑咐和骨灰盒轉交給家屬,執法任務總算完成。
4、捐獻人體器官該怎么申請?
依據2007年國務院頒發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二章規定:人體器官捐獻應當遵循自愿、無償的原則,公民享有捐獻或者不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強迫、欺騙或者利誘他人捐獻人體器官。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民捐獻其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形式的捐獻意愿,對已經表示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意愿,有權予以撤銷。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摘取該公民的人體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該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愿,目前,國內在公民逝世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若有不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愿,則不執行捐獻(即使在公證處公證了,在公民逝世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不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也不執行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