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行人闖紅燈,沒有禮讓是否算違章。總結一下,綠燈直行車輛只要在路口減速慢行,避開行人行駛是不能被處罰的,也不應該處罰,毫無理由,除非行人己經走在了你車頭的前方,你還繼續開,那就等于找包了,你可以委曲停一下,讓這個不守規矩的行人過去,不是怕違章,而是為了自己的后果著想,誰想惹麻煩?對于右拐彎車輛,無論是紅燈、綠燈都要讓行人先通過,行人有路權。
1、行人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算違章嗎?
無需禮讓、需要避讓,避免主觀意圖的碰撞發生問:遇到行人闖紅燈,沒有禮讓是否算違章?行人或非機動車闖紅燈,曾經是比較常見的,現在好得多了,但也難免有些人仍舊不懂得交通法規,而且對于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通行為的違法處罰成本也確實太低。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
這條規定說明了什么?現在可以進入主題了,這則規定說明的是行人違反規定是違法行為,機動車在正常行駛中遇到違法通行的行人或非機動車,很顯然沒有必要“禮讓”;因為任何對違法通行為的禮讓,都是對法律的踐踏,是對違法通行者的縱容,是給交通安全埋下隱患。關于行人和乘車人通行方式是有明確規定的,交通法里的第四節叫作“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要求如下,
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反之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則屬于違法通行的行為;所以機動車在正常行駛的前提下,遇到此類情況已經沒有“禮讓”的責任和義務,在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前提下,首先要保證的是己方的行車安全和通行權益,在可以避讓的前提下可以選擇避讓,反之則可以鳴笛警示或采取其他安全通行方式。
有一種情況需要禮讓,即便紅燈已經亮起,假設前方斑馬線鋼材還是綠燈但已經開始倒計時,此時人行橫道上進入了行人,并且是在綠燈時進入;那么隨后即便紅燈已經亮起,人行橫道上的行人仍舊享有優先路權,這就像綠燈最后一秒駛過的直行汽車也是享有合法通行權的,即便開的慢一些,對方左轉車道里的車輛也要避讓等待。一般情況下年輕人不應該這么通行,如果已經在倒計時階段里進入人行橫道,應當做的是加快通過速度;反之,如果是老年人或兒童的話,作為汽車司機應當選擇禮讓,
避讓不及導致碰撞會怎樣?這是個新手司機需要掌握的問題,上面講到了無需禮讓,但是避讓還是有必要的;如果闖紅燈的行人或非機動車肆無忌憚,此時一定不能選擇主觀上的加速碰撞,否則就有可能觸犯刑法里的危險駕駛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故意殺人罪,闖紅燈和加速撞擊是兩碼事,這是不能混為一談的。無意識碰撞或無避讓條件的碰撞,這種情況下一定是汽車無責!因為汽車是遵照交通法規正常行駛,無法判斷是否會有闖紅燈的行人或機動車,在駕駛學習培訓里也沒有相關的教學,同時也沒有相關的、必須避讓的法規,駕駛車輛首先保證己方的安全是沒有錯的,
2、行人斑馬線闖紅燈,機動車沒有禮讓會受到處罰嗎?
謝邀。個人認為,機動車在綠燈的情況下只要避開闖紅燈的行人,是不應該扣分罰款的,這個問題已經討論了好長時間,但仍給許多司機造成不解,疑惑不定,原因是各地在執行這一規定時沒有統一的標準,有松有嚴,難以把握。這僅是個人的意見,憾動不了法律,也不能亂解釋,以免誤導更多的司機,目前來講,直行車輛過綠燈,大部分行人還是能遵守規定的,除非有個別人。
但右拐彎車輛因不受紅燈限制,容易與過綠燈的行人發生沖突,這種現象的存在還是比較普遍的,總結一下,綠燈直行車輛只要在路口減速慢行,避開行人行駛是不能被處罰的,也不應該處罰,毫無理由,除非行人己經走在了你車頭的前方,你還繼續開,那就等于找包了,你可以委曲停一下,讓這個不守規矩的行人過去,不是怕違章,而是為了自己的后果著想,誰想惹麻煩?對于右拐彎車輛,無論是紅燈、綠燈都要讓行人先通過,行人有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