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復雜,偵查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應當報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首先肇事者要報案,然后公安機關符合事實就立案,再派警察去調查案情,收集證據,最后破案,法律分析:警察辦案流程它主要分為四個部分。
1、警察 辦案 流程法律分析:警察辦案 流程它主要分為四個部分。首先肇事者要報案,然后公安機關符合事實就立案,再派警察去調查案情,收集證據,最后破案,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偵查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應當報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應當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報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