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司需要申請營業執照的,需要先核準公司名稱,確定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相關事項,并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核準申請,公司營業執照發行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應寫明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法律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司需要申請營業執照的,需要先核準公司名稱,確定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相關事項,并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核準申請。公司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章程、企業告知承諾書及其他登記所需的相關資料,經工商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后,發給營業執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發行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寫明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公司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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