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人工島是法律認可的,人工島大小不一,由現有的島嶼、建筑物或礁石擴建或幾個自然島嶼合并而成,人工島島嶼、設施和構筑物不具有島嶼地位,沒有自己的領海,其存在不影響領海、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劃界;同時,只有沿海國家有權建造人工島島(第60條),人工島是人工島,不是自然形成的。
1、可以通過修建 人工島擴大國土面積嗎是。人工島是人工島,不是自然形成的,一般建在小島礁的基礎上,是填海造地的一種。人工島大小不一,由現有的島嶼、建筑物或礁石擴建或幾個自然島嶼合并而成,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人工島是法律認可的。近海設施和人工島 islet不應視為永久性海港工程(第11條),它們由200海里(370公里)以內的最近的沿海國管轄(第56條),人工島島嶼、設施和構筑物不具有島嶼地位,沒有自己的領海,其存在不影響領海、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劃界;同時,只有沿海國家有權建造人工島島(第60條)。但在國家管轄范圍以外的公海上,任何“國家”均可建造人工島 Islet(第8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