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轉租房屋合同怎么寫,房屋轉租合同內容有:當事人與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轉租的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轉租房屋合同怎么寫,房屋轉租合同內容有:當事人與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轉租的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房屋轉租合同內容有:當事人與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轉租的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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