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交了9年社保,在東莞交了3年社保,現有事回老家,怎么辦。綜上所述,你在深圳繳納社保9年,在東莞繳納社保3年,累計繳費年限12年,距離法定的繳費年限還差3年,所以還需要繳費3年,才能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唯一的辦法只能在老家的社保部門開設臨時賬戶繳納社保,在建立養老保險繳費關系以后,可以向老家的社保部門提出,將在深圳和東莞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老家,老家社保部門審核同意后,將分別向深圳的社保部門、東莞的社保部門開出同意接收函,深圳和東莞的社保部門接到你老家開具的社保關系轉移接收函以后,在15個工作日之內將深圳和東莞的社保關系轉移到老家的社保賬戶;老家的社保部門收到深圳和東莞轉移過來的社保關系和轉移資金以后,這樣就可以將你在深圳和東莞的養老保險合并歸集到老家的社保賬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1、在深圳交了9年社保,在東莞交了3年社保,現有事回老家,怎么辦?
在深圳交了9年社保,在東莞交了3年社保,現有事回老家,怎么辦?這樣計算下來你一共有了12年的繳費年限,如果再繼續繳費3年,你今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你現在回老家只是有事,聽你的口氣今后是否還要回到東莞,如果你事情辦完以后回到了東莞,那么重新找到工作以后,可以在東莞繼續繳納社保,如果在東莞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年以上,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你就可以在東莞辦理退休;如果你在東莞繼續繳費,但是在東莞繳費年限不足10年,在深圳也只繳納了9年,不足10年,如果累計繳費年限超過了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只能將深圳和東莞繳納的社保關系轉入老家辦理退休,
如果你現在離開東莞以后,不打算回到東莞了,由于你在深圳社保繳費只有9年,在東莞繳費只有3年,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既無法在深圳辦理退休,也無法在東莞辦理退休,也無法在東莞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在東莞續交養老保險。唯一的辦法只能在老家的社保部門開設臨時賬戶繳納社保,在建立養老保險繳費關系以后,可以向老家的社保部門提出,將在深圳和東莞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老家,老家社保部門審核同意后,將分別向深圳的社保部門、東莞的社保部門開出同意接收函,深圳和東莞的社保部門接到你老家開具的社保關系轉移接收函以后,在15個工作日之內將深圳和東莞的社保關系轉移到老家的社保賬戶;老家的社保部門收到深圳和東莞轉移過來的社保關系和轉移資金以后,這樣就可以將你在深圳和東莞的養老保險合并歸集到老家的社保賬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如果你在老家繼續繳費,累計養老保險繳費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在老家辦理退休;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老家規定的繳費年限,退休后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而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當然現在社保關系的轉移比以前要方便很多了,現在只要登錄當地社會保障局的網站,辦理了電子社保卡,就可以登錄國家人社部的全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平臺,直接在網上平臺申請社保關系轉移,但是前提條件是你必須在轉入地先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并實際繳費以后才能辦理,這樣操作不用來回跑路,全部社保關系轉移完成大概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綜上所述,你在深圳繳納社保9年,在東莞繳納社保3年,累計繳費年限12年,距離法定的繳費年限還差3年,所以還需要繳費3年,才能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由于你在深圳和東莞的繳費年限都不足10年,無法在深圳或是東莞辦理退休,所以需要將社保關系轉入老家,而轉入老家的前提是必須老家建立社保關系并實際繳費以后才能辦理轉移,社保關系轉移到老家以后,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今后就可以在老家辦理退休,
2、社保斷交了三年怎么辦?怎么處理好?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你好,社保中斷三年怎么辦?怎么樣處理比較好呢?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一個問題,就是你的這個社保中斷三年是由于你個人原因造成的中斷,還是由于企業單位原因造成的中斷,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的中斷,那么是沒有辦法來補繳的,因為在2016年的時候,人社部門出臺了相關的規定,就是說作為個人原因造成社保中斷的情景,那么不得以補繳的方式來延長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
所以說個人原因造成的中斷我們只能夠放棄,但是如果企業單位原因造成的中斷的話,那么有企業單位出面是可以進行補繳的,當然企業單位明確拒絕補交的前提下,我們可以申請一個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然后可以由企業單位來正常的進行補交。社保中斷三年,那么也就意味著我們的累計繳費年限會減少三年,但是即便是不能補交,我們從現在開始正常的交費,那么保證今后在每一年交費的過程中,擁有一個連續不斷的繳費年限,將來也可以獲得一個最大化的繳費年限,因為畢竟僅僅只是中斷了三年,相對來說影響并不是很大,那么在接下來的日子當中,我們正常的參保繳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