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怎么認定。山東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戶),原有宅基地不能解決住房確需分戶的”,可以申請宅基地,遷出后,一般也只是認定為一戶口,遷出方回戶口回到父母戶內,或者新組合家庭另立一戶,當然是只一個戶口本下的人口為一戶,不論家庭戶有幾個人,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面積,各地規定不盡相同。
1、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如何認定?夫妻分戶算一戶還是兩戶?
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怎么認定?當然是只一個戶口本下的人口為一戶,不論家庭戶有幾個人,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面積,各地規定不盡相同。就山東省來說,宅基地的面積在166-264平方米之間,鄉鎮政府所在地,由于人口密集,土地相對緊張,每戶口的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平原地區的村莊,土地資源相對較多,一般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而山地丘嶺區,土地資源相對較少,特別是好土地太少,所以有著特殊規定,如果山區村莊選址在平洼地帶,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32平方米,這一規定就是為了減少村莊建設占用好地,而如果村莊選址在山坡薄地上的,則每戶使用面積不得超過264平方米,因為山坡薄地利用效果較差,可以適當多占。那么,規定只是就村莊所在地區規定,同一地方每戶的宅基地標準是相同的,那么家庭戶較大,戶內人口較多,居住不開怎么辦?其實,我國的目前家庭戶構成,一般是成年夫妻與未成年子女共同構成家庭戶,過去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現象很少見,家庭戶規模都不是太大,就全國來說,每戶人口的規模一般在3人左右,
多者四五人,一般為子女較多者,少者一兩人,多為老年家庭。山東農村的房屋建設,一般是獨門獨院的四合院或三合院,正屋4間,另建有東西廂房和南屋,即使個別家庭違犯計劃生育政策,子女較多,在子女未成年時,也能居住得開,只有子女長大成人需要結婚時才能出現居住不開的現象,山東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戶),原有宅基地不能解決住房確需分戶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也就是說,如果子女到達婚姻年齡,或者已經結婚,都可以申請宅基地,有了宅基地,就可以辦理分戶,這樣原來的家庭戶規模就縮小了,0本題中提出夫妻分戶算一戶還是算兩戶,這個問題有點搞笑,因為正常夫妻都在一個戶下,而離婚的夫妻就不再是夫妻關系。正常情況下,農村青年人結婚,一般女方戶口遷入男方戶口,個別也有男到女方的現象,不管遷到哪方,都是夫妻同戶,
個別人家結婚后戶口未遷,也只能算一方為一戶,已婚婦女戶口未遷出,也只能和父母在同一戶下,不能和父母分戶。而夫妻一旦戶口遷到一起,在未離婚的情況下,夫妻肯定不能分戶,即使有兩處宅基地,也不能分戶,夫妻分戶,只有一種現象,那就是夫妻離異,各走各路,一方戶口要從另一方遷出,遷出后,一般也只是認定為一戶口,遷出方回戶口回到父母戶內,或者新組合家庭另立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