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前往登記的,可以書面委托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代為登記征兵條件,法律分析:2021年征兵條件:1、年齡條件,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征兵條件,法律分析:2021年征兵條件:1、年齡條件,征兵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2021年征兵條件:1、年齡條件。男兵征集對象,18至24周歲,其中高校在校生不超過22周歲,高職畢業生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女兵征集對象,17至22周歲。2、身體條件。法律依據:根據《征兵工作條例》第三條規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則,可以征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征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2、征兵需要具備哪些條件?當兵入伍有4個條件如下:1、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非農業戶口的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2、男生要年滿18到20歲,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可放寬到21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2歲;女青年要年滿18到19歲;3、體檢增加心理檢測;4、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160cm。《中華人民共和國征兵工作條例》第十一條縣、市兵役機關,在每年9月30日以前,應當組織基層單位對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達到服兵役年齡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通知進行兵役登記。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前往登記的,可以書面委托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代為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