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頭林沖、美髯公朱仝就是被判刺配滄州;青面獸楊志被刺配大名府;及時雨宋江被刺配到江州;玉麒麟盧俊義和鐵面孔目裴宣刺配沙門島;行者武松刺配孟州。林沖被發配滄州,他還想服刑期滿東山再起,所以才不作任何反抗,首先,兩人剌配的緣由不同林沖是被高俅陷害。
1、同樣被刺配,林沖被滾湯燙腳,武松一路上好酒好肉,這是為何?
林沖和武松同樣是被發配,路上的待遇卻天差地別,這是因為二人所處的形勢和背景大有不同。首先,兩人剌配的緣由不同林沖是被高俅陷害,高俅是什么人,是朝廷重臣,權勢熏天,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所以人們明知道林沖是冤枉的,也都敢怒不敢言,押送的官差自然也就敢于對林沖百般虐待。而武松前一次發配,是因為怒殺西門慶,百姓同情武松,縣官念武松是個義氣漢子,也想從輕發落,把案卷改寫成了如下內容: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
婦人將靈床推倒,武松為救護亡兄神主,與嫂斗毆,失手殺死,次后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奸,前來強護,因而斗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至斗殺身死。這段話顯然是縣官,或者是師爺按照縣官的旨意瞎編的,目的無非是為武松減輕刑罰。事實上,潘金蓮根本就沒有推倒靈床與武松斗毆,武松是找上門去殺的西門慶,哪有什么扭打至獅子橋邊。
但這樣一寫,就把武松殺人的原因弄成雙方打仗斗毆,而且還是潘金蓮和西門慶先挑起的,在這樣的輕描淡寫下,才把武松輕判脊仗四十,剌配孟州。施刑的公差也照顧武松,脊仗時輕落輕放,只有四五下著了皮肉,顯然是象征性的,因此,押送的官差又怎么可能在路上虐待武松呢。武松第二次是被發配恩州,是被張都監陷害,路上準備在飛云浦結果武松的性命,
但臨行前施恩在武松的枷上掛了兩只熟鵝,武松邊走邊吃,等到了飛云浦,已經把熟鵝吃光,反而恢復了體力。其次,兩人的心態不同,林沖被發配滄州,他還想服刑期滿東山再起,所以才不作任何反抗。高俅想在野豬林殺害武松,董超薜霸這兩個官差擔心殺害林沖前遭到反抗,所以才用開水燙傷他的雙腳,到野豬林又以怕他逃跑為借口,五花大綁地把他綁在樹上。
,而武松第一次發配,由于上下都同情他,所以一路上才好酒好肉款待。第二次發配,雖然想在飛云浦劫殺他,卻因為武松沒有林沖那樣的想法,押送的官差也就不敢對武松虐待,因為他們知道武松天神不慎的火暴性格,一旦對他不敬,必將遭到反擊。那樣他倆是吃不消的,所以也沒有虐待武松,只想到了飛云浦增加人手時再一齊動手。總結: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林沖和武松雖然同屬于發配,但由于形勢和背景不同,在路上的待遇自然也就有所不同了,
2、《水滸傳》中刺配滄州前,林沖休掉林娘子,是休妻保夫嗎?
當日林沖中了高太尉之計,帶刀誤入白虎節堂,按當時律法,本是死罪,后經人說項,加上高太尉自知理虧,又礙于府尹,只得判了林沖二十脊杖,發配滄州。林沖情知此去滄州,自己生死未卜,也沒有其他辦法來保護自己的妻子,只好出此下策,其實也是一種對妻子最好的保護措施,他覺得只要在此之前,與妻子斷絕夫妻關系,高衙內就不會再繼續對妻子進行糾纏,
其實從原文上看,林沖夫妻感情還是很好的那種,宋朝時候,官方的婚姻制度,雖然可以允許男人有除妻子之外的側室,但那也只是僅限于一些官紳名流之類的人,林沖作為當時的八十萬禁軍教頭,其實在當時的官方地位,真的不算什么,家里除了一個叫做錦兒的使女,并沒有其他側室,所以跟妻子的感情還是很好的。大家知道,在林沖之前,也有個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也就是史進的師父,還不是被人家逼迫的流浪江湖?所以,跟高衙內相比,他真的沒有辦法來保證自己家人的安全,更何況此一時彼一時,眼下自己都已經成了罪犯,
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如果他是為了保存自己而休妻,他完全可以做像陸虞候那樣的小人,為了前程而放棄自己的堅持,更不用說一個妻子了,在當時,家庭婦女的社會地位確實算不得什么,真正的女人如衣履,再請看當時林沖對其岳父說的話:“自蒙泰山錯受,將令愛嫁事小人,已經三載,不曾有半些兒差池;雖不曾生半個兒女,未曾紅面赤,半點相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