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職工養老保險改為靈活就業,社保有中斷的現象怎么對待。我這兩年辭職在家帶孩子,屬于靈活就業人員,最近,我聽好多人都在議論有關靈活就業人員繳納2018年度養老保險的事情,據說要求非常嚴格,逾期將無法補繳,根據有關要求,我市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可在2019年6月30日前繳納本人2018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所屬期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1、三門峽職工養老金改為靈活就業,社保有中斷的現象怎么對待?
三門峽職工養老保險改為靈活就業,社保有中斷的現象怎么對待?如果你以前在三門峽市是由單位來繳納的養老保險,離職辭職以后,如果不再繼續找工作了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納,對于斷繳的情況,如果斷繳時間不是很長的,可以補繳,也可以不補繳。由以前單位繳納改為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如果你的戶籍也在三門峽市的,屬于同一個養老保險的統籌區,只需要帶上離職證明或是辭職證明,到當地區縣的社保部門辦理繳費主體的變更,根據社保部門的要求,到指定的銀行開設代扣代繳的銀行賬戶,簽訂代扣代繳協議,就可以由單位繳費變成了個人繳費,
實際只要是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主要就是變更一下繳費主體,不變更也可以,實際你離開公司以后,公司就要開始辦理養老保險繳費減員,養老保險就處于斷繳狀態。所以相當于只是到當地社保局辦一下繳費主體的變更,然后需要有一個代扣代繳的銀行賬戶,這樣只要每月在代扣代繳銀行賬戶存足代扣代繳的資金,就可以按時扣費,如果你的戶籍不在三門峽市,就不屬于同一個社保統籌區,你在三門峽市是無法以個人身份繼續在三門峽市續交的,如果是這種情況,就需要在戶籍所在地的老家,在當地辦理養老保險的繳費賬戶,在實際繳費以后才能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將三門峽市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的個人繳費賬戶上。
在辦理轉移時,首先要在三門峽市的社保繳納地,打印養老保險繳費憑證,交回老家的社保局,向老家的社保局提出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老家的社保局要開具養老保險轉移的同意接收函,然后交到三門峽市相關的社保局,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出手續和資金的轉移,老家社保局收到三門市相關社保局轉出的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以后,在15個工作日之內為你辦結養老保險的轉入手續,
辦結完成后你以前在三門峽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就可以和現在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以后就可以在老家辦理退休,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至于中間有斷繳的情況,如果是短暫的斷保,不補繳也不會影響繳費年限的累計計算,但是如果斷保時間比較長,能夠影響自己今后按時退休的,比如如果中間不斷交,自己可以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繳費能夠達到15年,但是斷繳以后,如果不補繳,在自己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的最低15年,如果屬于這種情況,就要根據當地的政策,看看中間斷繳部分能不能補繳,如果通過補繳以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能夠達到15年以上,那這種補繳是非常必須的,如果當地政策不允許補繳,那沒有辦法,只能繼續往后繳費,直到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為止。
2、三門峽: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快繳費,逾期不能補繳,你怎么看?
先來看一條熱線,三門峽市民徐女士反映:我這兩年辭職在家帶孩子,屬于靈活就業人員,最近,我聽好多人都在議論有關靈活就業人員繳納2018年度養老保險的事情,據說要求非常嚴格,逾期將無法補繳。請問,具體是怎么規定的?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有關要求,我市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可在2019年6月30日前繳納本人2018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所屬期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自2019年7月1日起,逾期未繳費的其征繳計劃將全部撤銷,不得補繳,所以希望尚未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時間要求及時繳費,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不能補繳?按照現運行的《社保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僅不讓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補交,城鎮在崗職工也不允許一次性補交,這是從我國養老面臨的形勢和基本國情出發而制定的法律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