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義工服務組織、義工享有如下權利。三、義工服務組織、義工履行下列義務,團體義工的條件由義工協會的章程規定,(一)自愿從事義工服務;(二)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三)符合義工服務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四)符合義工組織要求的條件;(五)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1、做義工需要什么條件?如何參加義工活動?
一、義工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自愿從事義工服務;(二)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三)符合義工服務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四)符合義工組織要求的條件;(五)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團體義工的條件由義工協會的章程規定,二、義工服務組織、義工享有如下權利:(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協會;(二)參加協會開展的服務活動;(三)要求獲得協會必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四)請求協會幫助解決在義工服務期間遇到的實際困難;(五)對協會提出建議、批評與監督;(六)有困難時優先得到協會服務。
三、義工服務組織、義工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協會的章程;(二)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報酬或者借錢、借物、謀取其他利益等;(三)在服務期間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捐贈;(四)對服務對象的隱私予以保密;(五)不得以協會的名義組織或者參與違反協會原則的活動,四、申請義工服務,應當提交下列資料:(一)義工服務書面申請或電話申請;(二)申請人的身份有效證件及聯系方式;(三)申請服務的項目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