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下親身經歷,我所在的企業是一家國有大型上市公司,在該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都是各個子單位自己去人才市場招的人,再把這些人給勞務派遣公司,公司以勞務派遣公司的名義給這些人辦理用工手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當然這個合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和工作的企業沒有組織關系,最后每個月給按人頭再給勞務派遣公司一筆費用。
1、總是聽說政府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是什么崗位呀?待遇怎么樣?
國家出臺勞務派遣制度,出發點一定是好的,偉大的祖國不會出臺壓榨勞動者的制度,可在實際操作中這是一項損害勞動者的制度,可能上層不知道,但作為一個政府部門或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你們要為國家分憂,不要為了自己的政績,而至國家的法律和利益而不顧,去傷害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為什么說勞務派遣制度是侵害勞動者的時候,
也許有人會問,什么事都不用勞務派遣公司做,還要每個月給勞務派遣公司一筆費用,為什么?這就是關鍵,因為這樣,公司就可以給勞務派遣工交最低的養老保險,以我所在的企業為例,企業給正式員工交的養老保險,每個月是2000元左右,而給勞務派遣工只用交區區幾百塊錢,而且不用給勞務派遣工交公積金,企業年金等等,更可恨的是,公司兩到三年就會更換勞務派遣公司,這樣就算解除合同,你都沒地方去要買斷工齡的費用,因為跟你簽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永遠就只有兩三年的時間,更有甚者,公司把原有的員工解除合同,再給你簽勞務派遣合同,大家說勞務派遣制是不是坑害勞動者的一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