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增值稅 轉型石化建設項目經濟效益/1994年稅制改革,我國取消產品稅改為增值稅。基于當時的經濟環境,中國選擇了生產型增值稅。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固定資產重復征稅的弊端日益顯現,增值稅 轉型的聲音越來越大。《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規定:“增值稅由生產轉為消費,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扣除范圍”。
5、實施 增值稅 轉型有何重要意義長期以來,增值稅一直被視為“優稅”,被世界上140多個國家廣泛采用。其優點主要表現為適用面廣、稅基廣、稅率單一,特別是稅收抵扣,徹底消除了流轉稅重復征稅的弊端,具有調節中性、稅負公平、收入有效、征管嚴格的優點。而我國原有的增值稅系統不僅沒有實現上述優勢,也不符合當前經濟發展的要求。(一)多年的試點經驗為轉型-2/一方面,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為全面轉型-2/奠定了實踐基礎。
同時,促進了東北地區投資規模的擴大,初步顯現了投資與發展的良性循環。此外,準確把握了試點項目轉型對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為進一步推進提供了可靠依據。據統計,截至2007年底,東北地區和中部地區轉型試點地區新增設備進項稅額合計244億元,累計沖減欠費增值稅金額,返還企業增值稅金額186億元。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全面推開。
6、 增值稅 轉型的內容及意義增值稅轉型指將當前生產增值稅改為消費增值稅。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增值稅的生產型,即在征收增值稅時,不允許抵扣外購固定資產所包含的增值稅的進項稅額。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是消費型增值稅即在征收增值稅時,允許企業將增值稅的經濟影響一次性從外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中抵扣(1)正效應1。刺激。
在現代社會,新技術和新設備在經濟增長中的比重日益上升。一個國家國民經濟的發展不僅體現在傳統產業上,還體現在不斷利用科學技術開辟新的技術產業,以促進經濟增長。多年來,我國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固定資產價值不允許抵扣,使得有機資本構成高的行業稅負高于有機資本構成低的行業,抑制了企業對高新技術的投資,使得落后的基礎產業發展更加落后,整體發展水平低下,與社會產業結構發展相違背。
7、 增值稅 轉型 改革文件是什么時候下達的2008年11月。1.增值稅轉型改革文件制定于2008年11月5日,發布于2008年12月29日。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執行增值稅-1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稅款按“進項稅額”扣除。增值稅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只允許扣除外購原材料所含的稅金。第二,所有的外包項目,包括原材料和固定資產,都允許扣除包含的稅。前者通常稱為“生產型增值稅”,后者稱為“消費型增值稅”。我們國家現在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增值稅 轉型是將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其核心內容是允許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可以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所謂增值稅 轉型就是把我國目前的生產型增值稅改成消費型增值稅。在現行的產增值稅稅制度下,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稅不允許稅前扣除;而如果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則意味著這部分稅收可以稅前扣除。世界上絕大多數采用增值稅稅制的市場經濟國家,都是以消費為導向的增值稅。因為有利于企業升級設備,所以頗受企業歡迎。
8、 增值稅 轉型的背景關于全面推開的背景和意義增值稅轉型改革現階段,相關權威專家指出,近年來,我國面臨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經濟增長持續放緩的雙重考驗。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前三季度,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的增值稅轉型改革,將發揮促進企業發展、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從而為實現國家確保經濟增長的宏觀調控目標做出貢獻。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全面開放增值稅-1改革將帶來三方面的促進作用。效果之一就是這個改革會讓企業的稅負更加公平,過去我國一直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制度,生產設備的進項稅不能像其他生產資料一樣抵扣,而改革全面實施后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允許企業抵扣生產設備的進項稅,避免了重復征稅,會使企業稅負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