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村工作隊都是有補貼的,包括生活補貼,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等,但是這部分補貼來自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省財政,一部分來自當地財政局或者單位。七月初,新選派的鄉村振興工作隊壓茬駐村,年底,撥付每村駐村工作隊經費5000元,用于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使用,不得用于生活方面。
1、駐村工作組的補助具體是多少?
我是一名縣上干部。從2016年至今一直擔任駐村第一書記,我們的補助分為幾個階段:2016年,省市沒有補助政策,縣上要求吃住在戶,每曰三餐在貧困戶家中解決,伙食標準為早餐5元,午餐8元,晚餐5元。住宿費為每月300元,上述費用由縣財政撥付到各派駐單位,再由派駐單位或直接撥付給貧困戶,或委托駐村干部交由涉及吃住的貧困戶(付款收據為證)。
交通費按每周一次往返公共交通費,憑票在單位報銷,當年駐村,基本沒有補助。2017年,市上下發通知,明確每日駐村干部補助標準為40元(含伙食費),年底,撥付每村駐村工作隊經費5000元,用于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使用,不得用于生活方面。其他政策不變,2018年,省上下發文件,駐村干部每日生活補助提高到50元(含伙食費),每人每月增加通訊補助費100元(由派駐單位落實)。
省市縣按4:2:2的比例,為每村落實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經費各一萬元,用于開展脫貧攻堅使用或購置工作必須的電腦等設備,省市縣三級資金到位后,由縣級財政統一撥付到各鎮,鎮政府分村建立專帳,各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隊長以及村黨組織書記,監委會主任聯合審字后報鎮上,由鎮長簽字報帳。購買的設備產權歸村委會所有,
其他政策不變。2019年,2020年,這兩年政策與上年度不變,2021年前半年,政策與上年度不變。六月底,脫貧攻堅駐村干部全部撤離,七月初,新選派的鄉村振興工作隊壓茬駐村。駐村干部統一吃住在村,每日補助調整為70元,不再發放通訊補助,取消住宿費,交通費不變,這就是我們縣上近六年來的駐村干部待遇情況,第一書記與駐村隊員沒有差別,待遇落實均由駐村干部按月在原單位報銷。
2、企業駐村工作隊員有補貼嗎?
駐村工作隊都是有補貼的,包括生活補貼,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等,但是這部分補貼來自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省財政,一部分來自當地財政局或者單位,因此,補貼是否發放到位,主要取決于當地基層財政的財力和單位的效益。不過省級財政補貼的是100%發放到位的,但是另一部分就說不上了,據我所知,比如我們甘肅省的駐村補助是全額發放到位的,不管是企業還是事業單位,機關單位等,都在相關單位的監督督促下,都全額發放了。
企業的也是100%的發放,因為這是國家對駐村幫扶工作隊員的政策,也是一種關愛,所以,,在補貼上也點兒都不假,企業也會有,全國各地都會有,只是由于地方差異,補貼的標準就不一樣了,在這里,我再聲明一下企業駐村隊員是有補貼的,而且企業大多數都是國企,都以盈利為目的,說白了,就是比較有錢,而且駐村補助是國家的一項政策,所以任何單位任何人都不會克扣或者不發。
3、駐村工作隊的伙食補助還有沒有?
我們這支工作隊隊員的伙食補助,絕對與大家想象當中的存在較大差異!我們原單位是一個只有十二人的小單位,按照要求必須掛包一個村委會,并安排三人駐村扶貧,而我們的駐村地離縣城有一百五十余公里,下來駐村前,單位領導找我談話,要我帶隊擔任第一書記。我首先就意識到,食宿的問題如果得不到保障,工作就難以正常開展,當時,上級還沒有規定工作隊員給不給補助、給多少補助,甚至連多長時間可以輪換都還沒有明確。
但是,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組織既然有安排,不下肯定不行,所以,為了保證我的2名隊員餓不著,其它要求我都沒提,只跟單位領導要求,每個月給我們安排一點伙食補助。領導信誓旦旦保證:你們先駐下去,我一定會為你們想辦法!得到這句話,我們滿懷希望扛著背包帶著隨身物品就下來了,第一天到村上已是下午六點多,正是飯點,村書記在村委會門口等我們,直接把我們帶到了一間小平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