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文官、武將、皇太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種人的專制獨裁,宋朝廷制定了一整套中央集權的政權、軍權、財權、司法權等制度,官銜與實職的分離,使得朝廷內外大量官員無所作為,宋朝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加強中央集權,宋朝除御史臺外,還設置諫院和諫官,宋朝官制,以元豐改制為界,改制前后是一個階段,南宋是另一個大階段。
宋朝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加強中央集權。在職官制度,中央集權,各官分權,重文輕武。宋朝 官制,以元豐改制為界,改制前后是一個階段,南宋是另一個大階段。在宋代,中書、湯米和三位大臣掌管政府、軍事和財政,宰相的權力由湯米和三位大臣分享。丞相、樞密使、三使的權力是平等的,并不統一。中心局官制是中心化的軸心。官銜與實職的分離,使得朝廷內外大量官員無所作為。三省六部變化多,掌握最高行政權力者“獨霸”。宋朝的中央集權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據、威脅皇權的各種因素。為了防止文官、武將、皇太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種人的專制獨裁,宋朝廷制定了一整套中央集權的政權、軍權、財權、司法權等制度。可以說,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是從宋代開始逐漸發展起來的。
爵;宰相太師、太傅、少保、尚書、尚卿、將軍、參政、軍務尚書、、樞密使、太尉、上士、大夫、士大夫、太師、長史、侍郎、侍中、郎中、參軍、靈隱、、司馬、節度使、跑腿等
宋朝的政治制度大體沿襲了唐朝的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總督擔任,另一個宰相是《通鐘書》下的平章氏。而且補充說參政是副相,也就是俗稱的當權,和宰相一起叫“殺捧”。宋朝的相對權利大幅縮水,只負責行政職能。書門下,樞密院和樞密院合稱為二院,掌管文武大權。還有鹽鐵司、戶部、支出司三個司,掌管財權,所謂“企劃省”。這樣三權即三司、統治者和唐朝相互制衡,從而削弱了相對權力,加強了皇權。宋朝除御史臺外,還設置諫院和諫官。這些是負責彈劾和其他事務的監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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