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可能,旅客也可在中途停留點接托運行李,如有可能,旅客也可在中途停留點接托運行李,旅客在收到托運行李時,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是托運行李已完好交付并符合運輸憑證的初步證據,旅客在收到托運行李時,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是托運行李已完好交付并符合運輸憑證的初步證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旅客應在目的地或中途點及時劃上托運 行李,必要時提交旅客車票和行李車票。1.承運人應根據送檢標簽-1托運-1/進行識別和交付,承運人對收到托運-1/的人是否為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2.承運人應當在客票和-1托運-1/中指定的目的地或者中途點交付行李,如有可能,旅客也可在中途停留點接托運 行李。但對于已經運輸的超重行李,未使用航段的已付運費不予退還,3.如果您要求托運行李未提交標簽,行李提取人應提供承運人認為滿意的證明,必要時填寫承運人指定的申請表,聲明您同意賠償承運人可能遭受的損失。旅客在收到托運 行李時,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是托運 行李已完好交付并符合運輸憑證的初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