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分為司法賠償與行政賠償,其性質是特殊的民事賠償,即賠償主體是國家機關,但未絕對化,在國家賠償法及行政訴訟法中未明確規定的仍可適用民事賠償規則,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保姆就算有能力進行民事賠償,男主人也不需要。
第一,保姆就算有能力進行民事賠償,男主人也不需要!她的罪惡真是死十次都不為過!第二,男主人應該等莫~~保姆的案子了了之后,再對物業,消防等進行起訴,他們這些不作為的也應該付出代價,就算只是民事上的賠償,也讓他們肉痛一下!也讓他們還有全國所有的物業,消防等警醒一下!第三,網上那些圣母婊,男主人為什么不能對物業,消防提出民事賠償?男主人也很想刑事起訴他們(物業,消防),可那可能么??。
2、杭州保姆縱火案家屬起訴9家公司賠償1.3個億,你怎么看?
1.3個億,多嗎?很多!1.3個億能撫平林先生內心的傷痛嗎?不能!林先生寫給妻兒的信,愿天堂里沒有烈火與傷害溫柔漂亮的妻子、乖巧可愛的孩子,瞬間就沒了,這些痛楚根本就是金錢無法買回來的,我相信,如果有可能,哪怕讓林先生傾家蕩產來換回妻兒的性命,他百分百要同意但凡事沒有如果我在想,林先生提出巨額民事賠償,應該是對于那些瀆職部門的一種懲罰性起訴,
試看那場火災中,消防員跑上樓梯才發現,特么消防水龍頭居然沒有水!!!可惡啊!在熊熊烈火中,受困者可能會因那消防水晚噴一點時間而遇難!!別的不說,這個事情一定要查清!疲倦的林先生就此事來講,網上很多聲音認為林先生的代理律師把消防部門也列為被告,似乎有點矯枉過縱,但我覺得未必,因為消防部門對于轄區的消防設施設備有管理權,任何建筑物在驗收時都要經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由此引發的事故也不能說他們一點責任沒有。
火災中遇難的媽媽與孩子們但是以民事賠償起訴到底合不合適,還得律師好好商榷一下,對于林先生來講,直接造成他家庭災難的人,他肯定是不會放過的!必然是高舉法律之劍,此仇不報,誓不為人!說句實話,我現在就等著對莫煥晶的終審裁決!愿林先生節哀,愿遇難的媽媽與孩子們在天堂一切安好天堂里沒有烈火與傷害,安息吧。
3、“杭州保姆縱火案”中,林生斌獲得的1.4億賠償款,該如何分配?
我認為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受到人為的惡意炒作,很多消息肯定都是虛假消息,都是人為的虛構和杜撰,林生斌究竟獲賠多少賠償金本身就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我認為不可能有1.4億這么高的賠償。首先可以確定賠償金是肯定有的,只是賠償多少我們不得而知,林生斌的妻子和孩子全部死了,這些賠償金的繼承人只剩下林生斌和林生斌的岳父母。
這些賠償金的分配都是在法廳的調節下做出的合理賠償,有人說林生斌沒有給岳父母一分錢,這簡直是無稽之談毫無根據,如果真是這樣,法律也不允許。自從林生斌自暴結婚生女的消息之后,案件被再一次受到吵作曝出高潮,林生斌的本意是想讓網友對他發出祝賀,未曾想卻遭到網友的質疑,傳出各種緋聞,案情出現反轉。有人說是林生斌合謀保姆縱火殺死了妻子和孩子,也有人說林生斌出軌,現在的妻子就是他以前的情人云云,
這些說傳說的真實性應該受到質疑,是真是假不能以傳聞為準,我相信法律也不是吃干飯的,如果真像網友傳聞的那樣,法律定會啟動重審,給大眾一個圓滿交代。林生斌的大舅哥為什么早不爆料晚不爆料,偏偏在林生斌結婚生女后才說岳父母沒有得到賠賞金?我認為林生斌的大舅哥或多或少存在一種嫉妒心理,看到林生斌結婚生女的消息心理不平衡,為自己的妹妹抱不平,
雖然表面上也說為林生斌高興,祝賀他有了新的生活,但我認為他心里的醋瓶子早已打碎了,所以才爆出那么多對林生斌不利的消息。最后說一下我的看法①賠賞金是有的,不一定有這么多,②賠賞金在法律的調停下肯定做了合理的分配,不可能一分錢沒有給到林生斌的岳父母,③林生斌的大舅哥和岳父母在聽到林生斌結婚生女的消息后心理不平衡,認為自己得到的賠償金太少了,希望能多得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