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間協議受法律保護,居間協議又稱“中介服務合同”,只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以下簡稱《民法》)第961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受讓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條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以上是車位居間服務/123455,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居間服務提供的合同,居間協議,又稱“中介服務合同”。
法律分析:居間 協議受法律保護,居間 協議又稱“中介服務合同”,只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以下簡稱《民法》)第961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受讓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條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居間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中,居間合同又稱為居間合同或中介服務合同。向對方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一方服務 is 居間人,接受對方提供的合同機會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以上是車位居間服務/123455。
居間協議,又稱“中介服務合同”。是指居間人根據委托人的要求,為委托人提供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機會或介紹,委托人需向居間人協議支付約定報酬。只要居間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未能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不是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本居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損害公共利益。合同的特點:1。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居間 服務提供的合同。居間該人向客戶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該人無關,居間該人不是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合同的當事人。2.居間對于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無權干涉。居間一個干涉權誰的人只負責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與第三方簽訂合同進行調解,傳達雙方意思,起橋梁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意義。3.居間該合同為雙務、有償、成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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