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公安部于1996年3月18日修訂手勢-2/公布,決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3.新八種交通警察手勢信號:停信號,直走信號,以進一步規范交通警察手勢信號(以下簡稱“手勢/1200)2,交通警察手勢信號分為:直通信號、直通輔助信號。
交通警察手勢信號分為:直通信號、直通輔助信號。停車信號,停車輔助信號,右轉信號,減速信號。前車避讓后車信號,示意違法車輛靠邊停車信號。直行信號,右臂水平向右伸展,掌心向前,讓左右車輛通過;從四面八方轉向右側的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被放行車輛的通行。動作程序:右臂水平向右伸展與身體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攏,面部和眼睛同時向右轉動45度;右臂交叉,臉和眼睛向前,保持立正;左臂向左水平延伸與身體成90度,手掌向前,五指并攏,面部和眼睛同時向左45度;左臂、臉、眼睛向前折疊,保持立正。
左臂水平向左伸展,手掌向前;右臂水平向右伸展,手掌向前向左擺動,讓直行的車輛可以通過:1。以進一步規范交通警察手勢信號(以下簡稱“手勢/1200)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公安部于1996年3月18日修訂手勢-2/公布,決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3.新八種交通警察手勢信號:停信號,直走信號。13456789-2/、變道減速信號、減速信號、示意靠邊信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