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Law,我國公務員領導職務分為10級,最高國家級正職,最低鄉鎮級副職;非領導職務的級別分為8級,最高的巡視員,最低的辦事員: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七條公務員法律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務類別與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與職級。
公務員分為十八級,具體如下:1 .國家級全職,一級;2、全國副職,四至二名;3、省部級,八至四級;4、省級副職,十至六級;5、局級,13至8;6、局級副職,十五至十名;7,縣級廚房全職,級別18到1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七條公務員法律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務類別與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與職級。第18條公務員領導職數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范設置。領導職務分為: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縣級正職、縣級副職、鄉級正職、鄉級副職。公務員有什么福利待遇?1.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和補助;2.現行福利制度主要包括工時制度、探親假制度、年假制度、產假制度、福利費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補貼和交通補貼制度。
根據公務員 Law,我國公務員領導職務分為10級,最高國家級正職,最低鄉鎮級副職;非領導職務的級別分為8級,最高的巡視員,最低的辦事員:1。領導職務級別分為: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縣級正職、縣級副職、鄉級正職、鄉級副職。2.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科員。延伸資料公務員 Law 公務員第四十四條晉升領導職務,按照下列程序辦理: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研究提出崗位建議方案,并根據需要在一定范圍內醞釀;按照管理權限討論決定;按照規定履行聘任程序。公務員晉升非領導職務參照前款規定的程序辦理。
我國的行政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五個級別,各級都分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是“國家、部(省)、廳、處、科”五級。除了國家一級,其他四級就是我們常說的地方三級行政區劃。普通股級(股級)是介于副科級和辦事員級之間的一個級別。是約定俗成的稱謂,屬于地方行政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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